枝江市農業機械局

根據《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枝江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文[2001]32號)和《中共枝江市委、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直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枝發[2001]32號)精神,市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簡農機辦)為農業局管理的事業單位,按授權,對全市農機實行行業管理,對外掛枝江市農業機械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枝江市農業機械局
  • 性質:農業局管理的事業單位
  • 地點:枝江市
  • 職能:負責管理所屬事業單位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枝江市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機械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農業機械化政策和農業機械管理規章、制度、辦法並督促實施。
二、負責擬定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確定合理的發展目標、速度、步驟和重大技術措施,並協調組織規劃實施,跟蹤反饋規劃執行情況。
三、負責調集組織、指揮、協調全市農業機械投入抗旱、排澇、防汛、農田作業、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以及其它大型農業工程項目。
四、負責指導全市農機化科技興農、綜合開發、扶貧開發項目、農機產品、節能和農機技術改造、基本建設、利用外資項目的立項申請及重大農機科技項目的攻關。
五、對農機使用管理、安全監理教育培訓、科研推廣、試驗鑑定、農機製造、農機維修、農機供應等工作實行行業管理;根據管理許可權,對拖拉機、農用運輸車及農業作業機械實施技術檢驗、核發牌證、人員培訓。
六、負責管理所屬事業單位。
七、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參與農業機械的技術質量監督、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機械設備的更新改造。
八、負責提出農用救災柴油、農業機械、農機維修材料的需求預測和優惠價格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機志項資金和抗災物資的計畫、分配和使用管理。
九、指導農機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農機社會化服務,維護農機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鼓勵和引導農民增加農機投入。
十、負責農機化統計、信息調研工作。
十一、指導農機系統的財務工作,對農機項目資金事業經費和其它專項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審計。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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