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迪(民國官員)

林迪(1882~1940),字啟人,清末庠生①,縣城硯池人。民國初畢業於浙江公立政法專門學校。民國3年(1914),考中縣知事,歷任福建南安縣知事,蘆溪縣佐,浙閩軍司令部秘書。11年,任江蘇如皋縣知事,因父林丙修(清進士)卒,未赴回籍。15年,黃岩丈量土地,林迪協助縣知事江恢閱,酷暑寒冬,奔走四鄉。次年1月,國民革命軍抵閩,軍閥孫傳芳殘部周蔭人撤退過境,勒索軍餉,強拉民夫。林迪與地方紳士以商會名義,犒勞迎送,周旋應付半月余,使百姓免遭劫掠。18年,黃岩春旱秋淹,顆粒無收,林迪赴蘇滬皖杭籌糧濟荒。次年,推選為縣水利委員會常務委員。
24年冬,自費赴福建漳州、泉州,引進文旦苗木;赴廣東潮州、汕頭,引進暹羅蜜橘(蕉桔)、汕頭蜜橘(椪柑)苗木,在南門城牆下及方山之麓栽培10餘畝,5年後接穗分售,推廣種植。自14年至卒,一直任縣救濟院副院長、院長,興辦育嬰堂、荒年施粥、造橋鋪路、設定茶亭、收葬遺屍等社會慈善事業。24年,殘廢教養所額定數從50人減為30人,林迪私資貼養20人。26年,民間救濟組織施醫所資金困難,林迪出資購藥,每日就醫四五十人。29年3月卒,終年59歲。浙江省主席黃紹竑贈匾“樂善好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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