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年,就讀於上海南洋公學(交通大學的前身)。
南洋公學畢業後,入讀京師譯學館(北京大學的前身)。
1904年,考取官費留學,赴英國就讀於倫敦大學政治經濟學院,獲得法學學士學位。
倫敦大學畢業後,入讀林肯大學法學院,繼續深造。
1911年,被授予大英帝國大律師執照,就職於
林肯思皇家律師事務所。
1912年,回國,擔任南京臨時政府總統府法律顧問。曾先後擔任
中華民國法務部
大理院推事,法務部民治司司長,法院編查會編查員,法務部部長,調查治外法權委員會專門委員等職務。
1914年1月-1916年2月,擔任國立北京大學法科學長。
1918年,因不滿
袁世凱稱帝和政府的司法舞弊,毅然辭去公職。自設律師事務所,常為窮人打官司和提供司法援助,獲好評。
1944年6月,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