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財政局

林芝市財政局是林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財稅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發展形勢,參與制定全市經濟發展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起草全市財政、財務、會計等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2.承擔市各項財政收支管理工作,並指導全市各級財政燥鞏盛做好相關工作。負責編制全市年度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負責編制匯總市年度財政總決算並上報。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全市預算及執行情況。組織制定市直部門(單位)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市直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負責完善市對縣(區)、鄉(鎮)雄妹挨財政管理體制,促進基層政府公共服務均等化。
   3.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監管彩票市白漿戰愚場。配合有關部門對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政府債務的管理,防範財政風險。
    4.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結合市實際,擬定財政信息化建設中長期規劃,規範管理全市財政信息化建設。
    5.負責地方稅的政策研究,會同市稅務局提出地方稅收工作的調整建議,推進依法治稅工作。
    6.負責制定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結合市實際,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7.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監督執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有關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指導縣墓遷捉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霉屑產評估工作。
    8.負責辦理和監督市財政的經濟盼嘗拒少發展支出、自治區和市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擬訂和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參與農業綜合開發相關工作。
    9.參與擬訂社會保險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全市相關的財政社會保障資金、就業及醫療衛生專項資金支出,編制、審核全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監管工作。
   10.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察連擔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會計審計,辦理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和註冊備案工作。
    11.負責監督市和各縣(區)的財政收支和財務活動;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組織和指導市財務檢查和有關專項檢查。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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