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旅遊發展局

林芝市旅遊發展局

林芝市旅遊發展局是林芝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芝市旅遊發展局
  • 所屬部門:林芝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林芝市
  • 局長:譚勇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訂全市旅遊政策措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草案。
(二)牽頭推進林芝國際生態旅遊區和全域旅遊示範區建設,擬訂全市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組織實施林芝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旅遊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統籌推進全市旅遊公共服務建設,統籌全市旅遊產業發展的國家和地方財政投資,推動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
(五)指導、推進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和經濟運行分析工作。
(六)統籌規劃旅遊產業建設,組織實施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
(七)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市旅遊市場發展,對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旅遊市場。
(八)指導全市旅遊市場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市性、跨區域旅遊市場重大案件,維護旅遊市場秩序。
(九)協調指導旅遊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與市文化廣播電視局建立融合發展工作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旅遊和文化融合發展。
(十一)完成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工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安全等工作;負責綜合文稿的起草、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宣傳報導、綜合治理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組織編輯旅遊年鑑、大事記和史志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年度經費的預決算、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旅遊專項資金、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貫徹上級各項人事教育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定,擬定機關有關人事教育工作的實施方案;擬訂全市旅遊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及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紀檢監察及機關黨建工作;負責服務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等工作;管理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等工作。
(二)產業發展科。
負責調研、擬訂旅遊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旅遊科技創新發展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負責指導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工作,指導旅遊商品生產銷售;指導農村旅遊和旅遊扶貧工作;承擔旅遊與文化等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承擔旅遊行業信息化和智慧旅遊建設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組織開展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指導、促進旅遊產業及新型旅遊業態發展;負責組織編制全市旅遊招商引資項目目錄,推動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協調和指導紅色旅遊、旅遊產業園區建設;承擔旅遊業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的起草工作並監督實施;承擔旅遊體制改革和行政複議工作,協調解決涉及旅遊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承擔全市旅遊產業發展協調機構相關工作。
(三)規劃開發科。
承擔旅遊資源普查、開發和保護工作; 承擔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負責各縣(區)旅遊規劃指導和景區(點)規劃評審工作;負責審核重點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旅遊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工作並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旅遊項目、資金的申報、審核和監督實施工作,承擔林芝旅遊業國家中長期規劃、年度旅遊發展資金項目和國家旅遊發展基金項目的計畫編制、申報並統籌實施;參與全市涉及旅遊發展的規劃評審工作並做好與全市旅遊發展規劃的銜接;負責擬訂建設國際生態旅遊區、全域旅遊示範區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國際生態旅遊區和全域旅遊示範區建設。
(四)市場管理科。
負責監督管理旅遊行業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旅行社和導遊日常管理;指導旅遊安全生產及旅遊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工作,並參與旅遊安全事故的救援與處理;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旅遊的標準,擬訂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星級飯店、A級景區、家庭旅館、旅遊新業態等市場經營主體的資格認定、質量等級評定和行業監管;承擔旅行社經營許可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協調組織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承擔全市旅遊統計和旅遊經濟運行分析工作;指導旅遊從業人員培訓工作;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市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協調處理跨區域旅遊市場重大案件;協調指導旅遊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工作;指導旅遊行業協會工作和假日旅遊工作。
(五)交流合作科。
擬定全市旅遊交流合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旅遊市場促進、交流合作;擬定旅遊市場行銷戰略並組織實施,建立完善旅遊市場行銷體系;組織林芝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推廣及旅遊品牌體系建設的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實施旅遊市場重大促銷活動;指導、協調、組織各縣(區)旅遊形象對外宣傳推廣;協調全市旅遊節慶會展及重大旅遊節慶會展活動的組織工作;承擔旅遊網路宣傳管理工作。
(六)旅遊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市關於旅遊市場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度及其他規範性檔案;負責編制全市旅遊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旅遊服務質量現場檢查和旅遊市場行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旅遊市場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負責統籌轄區內旅遊投訴受理工作;負責對組織“不合理低價游”、強迫和變相強迫消費、違反旅遊契約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聯合相關部門查處“黑社”、“黑導”等非法經營行為;參與打擊涉及旅遊行業的“黑車”、“黑店”等非法經營行為;負責建立本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協作機制,組織實施旅遊專項整治行動;負責建立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管理制度並依法及時動態調整;負責對全市旅遊客運車輛牌照辦理資質的審查和旅遊客運車輛運營路線的審查工作;與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建立旅遊客運車輛非法運營聯合查辦機制;組織開展旅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法制政府建設工作,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引導規範旅遊市場經營活動,維護市場秩序;負責組織查處轄區內跨區域和具有重大影響的涉旅複雜案件;承擔旅遊市場執法後督察和掛牌督辦工作;承擔旅遊市場行政處罰案件的統計分析工作;承擔全市旅遊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案件覆核工作;指導各縣、林芝經濟開發區及魯朗景區管委會綜合行政執法隊開展旅遊市場行政執法和案件查辦工作;指導全市旅遊市場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協助做好全市旅遊市場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管理工作;參與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協調處理;組織具有行業特點的安全宣傳教育;督促、檢查旅遊重點單位落實相關安全管理措施,組織制定實施旅遊安全應急預案;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旅遊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擬訂全市旅遊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大數據、綜合服務平台、綜合管理平台建設;協調、推進旅遊景區、旅遊城市(城鎮)、旅遊公共服務設施智慧化建設;負責全市旅遊網路宣傳工作,承擔旅遊信息的採集、加工處理、分析和發布;負責林芝旅遊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微博等網路平台運營監管工作;負責旅遊行業信息網路、機關信息系統12301旅遊服務熱線的建設維護;承擔旅遊信息查詢與遊客諮詢服務工作;組織排調全市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指導各縣(區)旅遊政務信息化和旅遊企業電子商務建設工作;承擔市旅遊發展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副局長:周傳峰
局長:譚勇
黨組副書記:旦增桑珠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潤東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余曉娟
黨組成員、副局長:任君
黨組成員、副局長:呂建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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