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巴宜區文化和旅遊局

林芝市巴宜區文化和旅遊局

林芝市巴宜區文化和旅遊局是林芝市巴宜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林芝市巴宜區文物局牌子。

林芝市巴宜區文化和旅遊局貫徹黨中央關於文化、旅遊、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區黨委的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區委的有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區委對文化、旅遊、文物工作的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芝市巴宜區文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西藏自治區林芝市巴宜區尼池路6號 
主要職責,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林芝市關於文化、旅遊、文物工作的政策措施,執行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巴宜區有關文化、旅遊、文物工作的規範性檔案。
(二)統籌規劃巴宜區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文物保護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推進文化產業、旅遊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全域旅遊。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巴宜區重大文化、旅遊活動,指導巴宜區重點文化和旅遊設施、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指導、管理巴宜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各藝術品種繁榮發展。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推廣。
(四)負責巴宜區公共文化和旅遊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公益活動、文化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推動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
(五)負責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負責文物對外交流與合作。
(六)負責推進巴宜區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巴宜區旅遊統計和經濟運行分析工作。
(七)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巴宜區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負責巴宜區旅遊市場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巴宜區旅遊市場重大案件,維護旅遊市場秩序。
(八)負責巴宜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負責轄區內各級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開展文化遺產申報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文化和自然雙重遺產申報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中國傳統村落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巴宜區考古工作,負責巴宜區文物調查勘探、考古發掘工作,協助實施重大考古發掘項目。
(九)負責巴宜區文物保護工作。管理和指導巴宜區文物修繕和保護設施建設工作。履行文物執法督察職責,依法查處文物違法的重大案件,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文物保護利用工作。
(十)負責巴宜區文物資源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巴宜區文物資源調查工作,承擔申報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自治區級和縣(區)級文物保護單位工作。負責推進文物合理利用和社會參與工作。
(十一)負責巴宜區文物和博物館的業務工作,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管理文物研究工作。承擔協調博物館間交流與協作工作。規範民間收藏,引導文物市場健康發展。負責巴宜區文物和博物館科技、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文物和博物館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工作。組織開展重大文物保護科技創新,促進文物保護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
(十二)負責文化和旅遊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獲得榮譽

2021年9月18日,被文化和旅遊部認定為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工布扎念博咚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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