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巴宜區自然資源局

林芝市巴宜區自然資源局

林芝市巴宜區自然資源局是林芝市巴宜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

林芝市巴宜區自然資源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的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區委有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區委對自然資源工作的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芝市巴宜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 辦公地址:西藏自治區林芝市巴宜區尼池路6號 
  • 性質:政府組成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負責執行國家自然資源法律、法規及自治區、市自然資源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負責地方自然資源管理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的實施。協調自然資源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落實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以及自治區、林芝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負責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水、森林、草原、濕地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政策、標準、規範。管理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負責巴宜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負責自治區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的專項登記工作。承擔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林芝市人民政府和巴宜區人民政府審批的改制企業國有土地資產處置的審核、報批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和交易平台,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負責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貫徹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巴宜區自然資源發展規劃,根據國家標準和地方實際,組織開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工作。根據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和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組織研究巴宜區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實施國家、自治區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建立巴宜區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嚴格執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城鄉規劃管理,研究擬訂地方城鄉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承擔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承擔上報審批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承擔自然資源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工作。
(七)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政策研究工作,牽頭組織編制巴宜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組織實施地方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巴宜區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耕地保護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巴宜區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縣(區)地質勘查項目。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實施。負責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負責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實施地質災害工程治理。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承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和信息發布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管理、礦產地戰略儲備工作。負責礦業權管理,根據法定許可權管理礦業權的出讓及審批登記。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管理,建立礦產資源安全監測預警體系。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巴宜區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制定巴宜區基礎測繪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管理和維護測繪基準、測繪系統。監督管理民用測繪航空攝影和衛星遙感。落實測繪行業管理政策,監督管理測繪活動、質量,管理監督外國組織、個人來巴宜區測繪。監督管理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組織實施基礎測繪和地理信息資源建設等項目。監督實施國家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負責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測量標誌保護,審核重要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地圖管理,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監督網際網路地圖服務,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提供地理信息應急保障,指導監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務。
(十三)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和開展對外交流合作。執行有關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實施巴宜區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按照許可權組織開展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十四)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違法案件。指導協調巴宜區自然資源違法案件調查處理工作。組織開展巴宜區自然資源執法和檢查。
(十五)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六)統一管理和協調林芝市巴宜區林業和草原局。
(十七)完成區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負責人:王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