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巴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林芝市巴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林芝市巴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林芝市巴宜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林芝市巴宜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牌子。

林芝市巴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的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區委的有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區委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芝市巴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西藏自治區林芝市巴宜區廣州大道南段199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貫徹執行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擬訂巴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巴宜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巴宜區就業工作,擬訂巴宜區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開展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牽頭做好巴宜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擬訂巴宜區就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管理,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實施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創業等政策。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關於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的相關政策。負責指導農牧民轉移就業工作。協助開展優秀農民工和農民工工作集體的評選表彰工作。負責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開發、安置管理與後續服務工作。掌握巴宜區城鄉勞動力資源狀況,做好失業人員的登記、調查、統計和就業錄用備案工作。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自治區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自治區關於參保人員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負責巴宜區職工、個體靈活就業人員退休(職)審批工作。負責發布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負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工作。負責巴宜區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工作。貫徹執行自治區關於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跨省安置政策。
(五)負責巴宜區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及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監督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監督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及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外調職工工齡核算工作。擬訂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辦法,完善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受理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參與處理由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引發的突發事件。負責承辦涉及勞動保障監察的政策諮詢和統計工作。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員管理和培訓制度並組織實施。開展巴宜區勞動保障監察行風建設。指導監督各鄉鎮(街道)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巴宜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統計、考核工作。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監督管理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核准備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崗位人才引進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高校畢業生派遣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巴宜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擬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管理等人事綜合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九)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自治區表彰獎勵辦法,綜合管理表彰獎勵工作。
(十)貫徹落實自治區關於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和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及支付保障政策。負責巴宜區事業單位“工資集中支付”的工資審批工作,指導巴宜區事業單位編制年度工資計畫、開展工資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巴宜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編制內工勤人員人事檔案。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貫徹執行自治區關於農牧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工作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牧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負責人: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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