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縣文化廣電體育局

林甸縣文化廣電體育局設立於2010年4月,是主管全縣文化、廣電、體育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林甸縣文廣體系統現有8個局屬單位,幹部職工161人(含鄉鎮廣播站工作人員16人),黨員104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甸縣文化廣電體育局
  • 地區:林甸縣
  • 類型:機關
  • 國家:中國
機構職能,領導班子,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其主要職能如下: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文化、廣播、電影、電視、體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依據法律、法規對全縣文化、廣播、電影、電視、體育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對應上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擔負的公共服務、產業發展、市場監管、掃黃打非等管理職責。
(三)負責全縣文化、廣播、電影、電視、體育基礎設施建設和條件改善;負責廣播電視覆蓋網路的建設與開發,組織實施本縣境內的廣播電視光纜網路傳輸工程、負責文物保護相關工作。
(四)負責組織開展城鄉文化體育活動,豐富全縣人民的業餘文娛生活;負責加強全縣文化、體育隊伍建設,對全縣文化藝術、文化體育事業發展進行指導,培育文化、體育產業和市場。
(五)組織推進全縣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扶持農村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的發展;負責廣播電視“村村通”和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六)組織開展全縣重大文化、體育活動,負責體育後備人才的培養、訓練、輸送工作,組織選拔優秀運動員參加國家、省、市體育競賽;負責三級裁判員、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和資格審批,負責三級運動員的資格核准。
(七)負責監測全縣電影電視節目安全播出,應對突發事件和反動宣傳及非法攻擊。
(八)負責全縣文化、廣播、電影、電視、體育事業的相關信息上報工作。

領導班子

宋殿悅 局長 主持文廣體局全面工作
1985.2——1995.7 林甸縣東興鄉第二中學 教師
1995.7——1997.9 林甸縣東興鄉 黨委秘書
1997.9——1998.9 林甸縣東興鄉 宣傳委員
1998.9——2002.2 林甸縣教委 副主任
2002.2——2005.4 林甸縣教育局 副局長
2005.4——2009.10 林甸縣第三中學 校長
2010.4——2012.10 林甸縣行政服務中心 主任
2012—— 林甸縣文廣體局 局長
肖建波 黨委副書記 負責黨委全面工作 主抓全局常務工作
1979.7——1996.10 林甸縣三合中學 教師
1996.10——2002.10 林甸縣三合鄉政府 秘書
2002.10——2006.12 林甸縣三合鄉五星村 支部書記
(其中,2003.10——2006.12為三合鄉副主任科員)
2007.1——2010.4 林甸縣三合鄉 副鄉長
2010.4——2011.9 林甸縣人大 辦公室主任
2011.9—— 林甸縣文廣體局 黨委副書記
張寶華 副局長 分管廣電、體育工作
2001年3月——2004年1月 電視台 記者
2004年1月——2010年6月 廣電局秘書、宣傳幹事
2010年6月——2012年8月 文化廣電體育局組織委員、黨辦主任、秘書
2012年8月—— 文化廣電體育局 副局長

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政務工作、常務工作、工會、共青團、婦女、老齡、計畫生育工作以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目標管理、信訪、資料檔案;負責人事管理、勞資管理、財務管理、安全保衛、後勤服務工作。
宣政辦(原黨務辦)負責黨委宣傳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文秘、會議紀要、檔案的起草及上傳下達工作、材料列印工作。
文化管理股:負責擬訂全縣文化事業中長期和年度發展規劃;負責國家文化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實施情況監督檢查;負責文市場的培育和監管;負責指導基層文化事業的發展;負責組織全縣文化基礎設施的建設。
廣電管理股:負責擬訂全縣廣播、電影、電視事業中長期和年度發展規劃;負責國家廣播、電影、電視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實施情況監督檢查;負責廣電市場的培育和監管;負責指導基層廣電事業的發展;負責組織全縣廣電基礎設施的建設。
體育管理股:負責擬訂全縣體育事業中長期和年度發展規劃;負責國家體育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實施情況監督檢查;負責體育市場的培育和監管;負責指導基層體育事業的發展;負責組織全縣體育基礎設施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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