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金融

林業金融

林業金融是金融業與林業產業相互滲透與融合形成的新的金融系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業金融
  • 外文名:Forestry Finance
林業產業與金融業的關聯,林業金融的需求特徵,林業金融供給體系及供給主體行為特徵,發展模式,

林業產業與金融業的關聯

林業產業發展過程中的資金需求能夠刺激經濟的發展,同時金融支持又促進了林業產業的發展。在這個互動發展的過程中,林業產業發展促進了金融業的創新與合作,也產生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需求。這種需求又使金融業面臨林業產業發展支持力度、金融服務方式、金融產品創新乃至整個金融市場面向林業產業創新等諸多問題,並最終促進兩大產業的協調發展。研究林業產業與金融業的互動機制和關在線上理,就是要找出兩者之間存在的相互影響、相互聯繫的動態關係,從而找到符合林業發展內在運行規律的金融機制,最終使兩大產業內各自獨立的經濟組織因同類資源共享或異類資源互補,從而促進產業內、外部直接或間接的資源配置效率改進,推進林業產業的發展。

林業金融的需求特徵

林業金融需求是指現代林業在生產、經營、加工和流通等各環節中,其生產和經營主體所產生的金融需求。林業金融需求主體主要分為林農、林業中小企業、龍頭企業和林業經濟合作組織等,不同經營主體的信貸能力和金融需求具有鮮明的特徵。研究者有必要通過分析林農、林業企業和林業經濟合作組織在借款期限、借款用途以及金融服務方面的情況,全面評價林業經營者金融需求及滿足狀況,在此基礎上,從信貸需求規模與結構、融資的順序選擇、借貸成本以及信用等級等方面,對林農、林業企業、林業合作經濟組織等林業經營主體的金融需求進行細分。根據林業經營主體金融需求多樣化、層次化、差異化的特徵,需要對林業金融組織尤其是政策性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涉林金融機構重新進行市場定位,“有的放矢”地增加信貸供給和進行金融產品創新,充分發揮金融支持的功能。

林業金融供給體系及供給主體行為特徵

林業金融供給體系包括以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為代表的政策性金融,以中國農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等為代表的商業性金融和以農村信用合作社為代表的合作性金融。對林業金融供給主體的研究包括:林業金融資源供給狀況、在開展林業金融服務過程中的運行狀況、信貸支持的重點及存在的問題。另外以下也是理論界要研究的內容:基於信息經濟學、交易成本和信貸供給理論,從資金供給和需求雙方的視角分析導致林業融資困境的主要原因,探討哪些機制可以起到控制信用風險和節約交易成本的作用;尋求增加金融信貸供給的辦法,結合林農和林業企業面臨的信貸約束問題,提出林業金融體系建設和金融創新的抵押品擴展和替代機制的套用模式;基於功能視角對林業金融組織制度進行創新,如內生於中小企業的民營銀行及村鎮銀行的建立,商業銀行信貸制度、融資技術、融資業的創新等。

發展模式

林業金融支持體系的總體框架,包括林業金融供給體系、林業金融產品創新體系、林業風險管理體系和政策支持體系。
林業金融供給體系是林業金融服務體系的基礎平台,由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共同構成。通過分析這3類融資模式各自的支持機制、治理結構與體制建設,將正規金融與民間非正規金融有效結合起來;研究發展多種形式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以服務林業為主的地區性中小銀行;引導各類資本到林區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資金互助社等金融組織;鼓勵各種商業性和公益性小額信貸組織的發展,從而建立起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發展的林業金融組織體系。林業金融產品創新體系是根據林業產業發展的要求,滿足其金融需求,通過金融機構開發適宜林業發展的金融工具,有效地組織和調劑林業產業金融資源的運行和配置效率。從時間、風險和收益3個維度來探討林業產業運用金融工具應具備的必要條件,立足於林業產業的金融屬性和林業金融需求的特徵,吸引金融資源進人林業產業,改變當前林業融資主要依賴財稅資金的局面,設計針對不同林業類型的金融產品。林業金融產品設計要覆蓋林農、林業企業、林業合作組織等各類經營主體,滿足他們不同的金融需求。林業金融產品創新主要涉及證券(包括股票、債券)、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資產證券化、實物期權等)、信託、產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
林業生產經營過程中面臨各種風險因素,由於風險的類型和來源不同,決定了風險管理方式的不同。自然風險和技術風險宜用森林保險手段,這兩類風險具有風險性高、致損程度嚴重、機率可算、起因可查、便於保險操作等特點。一般來說,由政府和保險公司承擔此兩類風險的管理工作。市場風險宜採用訂單林業、期貨市場遠期契約和期權的保障手段;流動性風險可以採用資產證券化手段或通過建立統一的林業要素流轉市場來解決;政策風險或制度風險是非一般風險管理手段所能奏效的,需要有規範的立法程式和保證公眾有影響、參與決策過程的正式渠道。在對林業產業風險進行分類管理的基礎上,有必要建立符合林業特徵的一體化風險管理模式。
此外,為促進金融機構增加林業金融供給,需要儘快研究林業金融服務相關配套政策,探索建立包括金融支持、財政配套和產業支撐的政策支持體系。政府要處理好林業產業發展的金融支持與財政支持的關係,建立金融支持與財政支持的良性互動關係,明確財政部門、林業管理部門,以及金融機構在林業金融服務體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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