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福建省閩侯縣祥謙鎮鳳港村,系國民政府主席林森所建。林森重視家鄉教育事業,一生四次在鳳港捐資辦學。鳳港國小教學樓是他第四次捐資興建的校舍。教學樓坐北朝南,是“一”字排列的單層紅磚建築。面闊七間,六間為教室,中間大廳為禮堂,磚木結構,抬梁木構架,灰瓦屋面,建築面積656平方米,保存完好。1989年列為第一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