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明(律師)

林志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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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明,廣東蘊德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高級合伙人。廣州市律師協會經濟犯罪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廣州市律師協會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委員會主任,廣東省優秀律師,廣州市優秀律師。

執業以來,專注刑事法律業務領域,尤為擅長重大刑事案件辯護,刑事合規審查與刑事危機應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志明
  • 民族:漢族
  • 畢業院校:華東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大學
  • 所在單位:廣東蘊德律師事務所
  • 單位所在地: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先烈中路69號903、904室 
  • 國籍中國 
  • 職業:律師
獲獎經歷,教育背景,擅長領域,社會職務,主要榮譽,部分案例,專業論文,社會活動,媒體報導,

獲獎經歷

林志明圖冊

教育背景

華東政法大學 刑法學學士。
中國人民大學 民商法碩士。

擅長領域

重大刑事案件辯護;
刑事危機應對;
企業內部反腐敗調查;
刑事非訴訟專項法律顧問;
企業內部管理與外部經營刑事法律風險防範;
政府、企業法律顧問。

社會職務

廣州市律師協會第十屆理事會-理事;
廣州市律師協會經濟犯罪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
廣州市律師協會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工作委員會-主任;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監督司法專家;
十五屆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諮詢專家;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
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主要榮譽

曾連續多年多次榮獲:
廣州市律協理論成果獎;
廣州市律協業務成果獎;
廣州市優秀人民監督員;
廣州市律協理論成果獎、業務成果獎、公益愛心獎、優秀專業委員會主任;
廣州市律師協會 “優秀工作機構負責人”;
廣東省律師協會授予廣東省優秀律師;
2016-2019年度廣州市優秀律師;
入選“2018年推動法治進程十大案件”;

部分案例

無罪案件:
某市公安局副局長崔某被控玩忽職守、賭博撤回起訴無罪案;
司法工作人員被控開設賭場罪不起訴無罪案;
省屬國企高管林某某被控貪污撤回起訴無罪案;
佛山市某國有企業總經理受賄被撤回起無罪訴案;
公務員謝某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撤回起訴無罪案;
網站“煙雨紅塵”創辦人周某某非法經營、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
福建商人張某某故意傷害、聚眾鬥毆一審死刑改判無罪案;
廣州某地產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某職務侵占被不起訴無罪案;
公司老闆鐘某行賄不起訴無罪案;
廣州某批發市場洪某某契約詐欺不起訴無罪案;
回族商人合作糾紛盜竊上百斤冬蟲夏草不起訴無罪案;
廣州市某某村長行賄不起訴無罪案;
某汽車品牌4S店王某某等三人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不起訴無罪案;
廣州某商貿公司高利轉貸不起訴無罪案;
數額特別巨大的盜車團伙謝某某不起訴無罪案;
夫妻離婚談導致一方親屬涉嫌故意傷害罪三人不起訴無罪案;
罪犯緩刑期間被控契約詐欺罪不起訴無罪案;
政法機關工作人員夏某某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不起訴無罪案;
建築公司高管趙某某破壞生產經營不起訴無罪案;
外語學院畢業生郭某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不起訴無罪案;
廣州村民張某某販賣燃油導致非法經營不起訴無罪案;
失學少年洪某某入戶搶劫取得諒解不起訴無罪案;
某知名汽車集團高管丁某危險駕駛不起訴無罪案;
公司白領梁某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不起訴無罪案;
廣州郊區青年劉某某因強姦罪被拘留不起訴無罪案;
創業公司高管酒後亂性涉嫌強姦罪不起訴無罪案;
建築公司詹某網友線下見面導致因強姦罪被拘留不起訴無罪案;
其他案件:
原廣東華法律師事務所主任、原佛山律協會長周某某行賄案;
21世紀經濟報導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系列案;
粵傳媒併購香榭麗契約詐欺系列案;
某國有銀行高管周某某涉案過億貪污、行賄、金融詐欺、賭博改判案;
“廣之旅”原高管楊某某受賄、侵占、挪用資金、虛報註冊資本案;
廣州市劉某某等54人涉黑團伙犯罪案最高人民法院“2018推動法治進程十大案件”;
誤入歧途女青年蔡某某販賣毒品死刑改判案;
現役軍人李某貪污案由主犯改成從犯並保留軍籍案;
高校教授酒後亂性被處實刑改判緩刑案;
某市公安局民警楊某某濫用職權、受賄改判案;
代理契約詐欺案被害人廣東省屬國企挽回2500萬元經濟損失系列案;
原廣州市增城區中新鎮黨委委員鄭某某貪污案;
廣汽本田執行副總經理、原廣州萬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付某某受賄案;
東從化市太平鎮共星村村民委員會村主任蔡某某貪污案;
原某市規劃和國某資源委員會地區某處處長受賄案(發回重審);
原增城區某鎮黨委委員貪污案;
徐某詐欺案(改判);

專業論文

《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在刑事辯護中的實際運用》(《廣東律師》2014年第3期)
《基於刑事審判中認證存在的問題研究》發表於《法制與社會》2014年第9期
《試論刑事訴訟中的有效辯護問題》發表於《法制與社會》2016年第12期
《以地方立法確保律師制度改革行穩致遠》發表於2017年11月7日《光明網》法治頻道
《新時期反腐案件辯護方式研究》發表於《法制博覽》2017年第12期(下)
《貪污受賄案件量刑均衡研究》發表於《法制與社會》2018年第1期
《踐行“先試先行”的廣東經驗,以地方立法確保律師制度改革行穩致遠》
《論刑事辯護律師的庭審言論規制》--《法制博覽》2019年30期
《認罪認罰制度的理想與現實》(《楚天法治》2021年第27期)

社會活動

2018年9月,受邀參加廣東省安防協會安防企業家與跨界資源對接交流會。
2019年5月17日,以廣州地區高校專家學者身份參加第四期廣州地區高校法學院院長論壇。
首屆“廣州刑辯十人談”研討會舉辦。
林志明律師受邀參加市律協經刑委舉辦的 “現代刑事司法理念”講座。
林志明律師受邀參加“廣州地區高校法學院院長論壇”。
林志明律師赴新疆兵團律協授課交流,介紹庭審質證經驗。
蘊德管委會主任林志明律師受邀為西卡建築材料·中國開展刑事合規專題講座。
蘊德管委會主任林志明律師受邀為廣州市胸科醫院作紀律教育專題法律宣講。
蘊德管委會主任林志明律師受邀為南方電網科學研究院作紀律教育專題法律培訓。

媒體報導

林志明(律師)
踐行“先試先行”的廣東經驗,以地方立法確保律師
新華網報導:首部實施《律師法》地方性法規:律師發言不得被隨意打斷。
光明網刊發林志明律師署名文章:踐行“先試先行”的廣東經驗,以地方立法確保律師制度改革行穩致遠。
針對語音社交市場上出現的、甚至是平台大力推廣的“助眠”“音療”“ASMR”等內容產品存在的問題,廣東蘊德律師事務所主任林志明律師接受南都採訪。
澎湃新聞記者連線廣東蘊德律師事務所林志明律師,就中國大陸同中國台灣間就著作權法律法規規定的差異進行採訪。
法制網專訪:林志明律師:一位轉型“公訴人”的無訟辯護之道。
光明網刊發林志明律師專訪報導、騰訊網刊發林志明律師專訪報導、法人網刊發林志明律師專訪報導。
廣州日報報導:廣州律協經濟犯罪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林志明認為,在認罪認罰案件中還是有必要考慮做獨立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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