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向,男,漢族,1955年7月生,海南儋州人,在職研究生學歷,經濟學碩士學位,經濟師。1973年10月參加工作, 197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黨組成員、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海南省就業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8月24日,因嚴重失職瀆職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志向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海南儋州
- 出生日期:195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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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歷任的主要職務有:海南省行政區人事局技術幹部管理科科長、人才交流培訓處處長;海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主任,省軍官轉業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副巡視員。現任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黨組成員、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海南省就業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綜合處。
人物事件
免去職務
2015年9月18日,免去林志向同志海南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省就業局)局長、黨組書記,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職務,辦理退休。
受到處分
經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紀委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原黨組成員,省人力資源開發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林志向,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業技能鑑定處原處長張喜文、綜合處原處長黃運昌3人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林志向在任省人力資源開發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主管省人才市場大樓建設工作,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違反招投標法律法規、不按規定公開招標;違反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隨意增加施工內容,提高裝修標準;濫用職權,更改施工方案,擅自增加工程預算;玩忽職守,審核把關不嚴多付工程款。
林志向在省人才市場大樓建設中嚴重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致使財政巨額資金投入建設的工程項目至今長達9年多沒有完工建成,形成“爛尾工程”,未產生任何投資效益,造成國有資產巨大浪費損失,性質惡劣,後果嚴重。林志向應負主要領導責任,張喜文、黃運昌應負直接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海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林志向留黨察看二年處分,按照正處級確定退休待遇;給予張喜文、黃運昌留黨察看一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