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尊

林德尊,男,漢族,1961年8月出生,湛江徐聞人,大專學歷,1981年12月參加工作,1991年9月入黨。曾任廣東省湛江市徐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黨委委員、副主任。

2019年4月,因嚴重違紀違法,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德尊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湛江徐聞
  • 出生日期:1961年8月
履歷,人物事件,依法雙開,

履歷

1981年12月至1992年9月,徐聞縣交通局工作;
1992年9月至2007年6月,在徐聞縣委組織部工作,歷任幹部監督組副組長、幹部組副組長、電教組組長,2004年5月後任副科級組織員、電教組組長,2005年3月起任副科級組織員、幹部監督組組長;
2007年6月至2008年9月,任徐聞縣海安經濟開發試驗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2008年9月至2012年11月,任徐聞經濟開發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任徐聞經濟開發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副主任;
2013年5月— 任徐聞經濟開發區黨委委員、副主任。

人物事件

依法雙開

2019年4月,日前,湛江市紀委監委決定對徐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黨委委員、副主任林德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林德尊在任職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正確履行職責,濫發青苗及附屬設施補償款,以及故意重複補償,造成國家經濟重大損失,犯濫用職權罪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
林德尊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湛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林德尊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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