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幾(1897年12月20日—1951年11月20日),字百洲,出生於福建省福州市三坊七巷懷德坊,法醫學家,中國現代法醫學創始人。
林幾於1918年考入國立北京醫學專門學校,畢業後留校任病理學助教;1924年在德國維爾茨堡大學醫學院學習法醫學兩年,後又在柏林大學醫學院法醫研究所深造兩年;1928年獲博士學位回國;1930年在國立北平大學醫學院創立中國第一個法醫學教室,任主任教授;1932年在上海籌建法醫學研究所,並自任所長;1935年因胃病重返國立北平大學醫學院法醫學教室;1937年至1939年任國立西北聯合大學(國立北平大學醫學院內遷時的建制)教授;1939年受聘於成都的國立中央大學醫學院;1948年創辦中央大學醫學院法醫研究所,並任所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分別擔任了南京大學醫學院法醫學科主任教授及中央人民政府衛生部衛生教材編審委員會法醫學組主任;1951年秋季受衛生部委託創辦第一屆法醫學師資培訓班,同年因病逝世,享年55歲。
林幾從事法醫學教學與科研工作。
基本介紹
人物生平,主要成就,科研成就,人才培養,榮譽表彰,社會任職,個人生活,人物評價,人物紀念,
人物生平
1902年,在外祖父座下讀私塾。
1907年,隨父母到北京,進新學堂,讀完高小、國中、高中。
1915年2月—1917年,到日本東京帝國大學法政科學習法律,因參加抗議“二十一條”的愛國遊行,被迫回國。
1918年7月,考入國立北京醫學專門學校,師從徐誦明。
1922年7月,大學畢業,留校當病理助教。
1924年11月,受國立北平大學醫學院委託到德國維爾茨堡大學醫學院專攻法醫學兩年,後又在柏林大學醫學院法醫研究所深造兩年。
1928年,獲醫學博士學位,同年秋離德回國,被國立北平大學醫學院聘為教授;同年,受衛生部委託,借調衛生部參加醫學法規編訂工作。
1930年秋,在國立北平大學醫學院籌建法醫學教室。
1931年8月21日,國立北平大學醫學院法醫學教室成立,任主任教授。
1932年4月,奉司法行政部令到上海接替孫逵方籌建法醫檢驗所;8月1日,司法行政部法醫學研究所正式成立,被任命為所長。
1933年7月,主持招收法醫學研究員。
1934年1月,創辦《法醫月刊》。
1935年5月,因胃病重返國立北平大學醫學院法醫學教室,被聘為主任教授;7月,在司法行政部法官訓練所授課。
1937年8月,抗日戰爭爆發後隨國立北平大學醫學院遷往西安,被聘為國立西北聯合大學教授。
1939年8月,任重慶中央衛生署專員,兼在成都的國立中央大學醫學院授課。
1942年8月,調中央大學醫學院籌建中央大學法醫學科;受四川省政府委託為四川省高等法院舉辦高級檢察員訓練班。
1943年7月,創辦中央大學法醫學科。
1947年8月,舉辦第二期法醫專修科。
1948年,創辦中央大學醫學院法醫研究所,任所長;同年秋,在上海就醫,確診患有膽總管結石症。
1949年5月,病未愈返回南京法醫科,被聘為中央大學法醫科主任教授。
1950年,被聘為中央人民政府衛生部衛生教材編審委員會法醫學組主任委員;8月,舉辦第三期法醫專修科。
1951年4月,受教育部、衛生部委託開辦高師班;11月,膽道結石症發作住院手術,同月20日凌晨2時因術後出血治療無效逝世,死後按遺囑進行了屍體解剖,臟器獻給醫學事業,屍體火化後,骨灰一直由妻子林惠保存於南京大學丁家橋宿舍。
1959年9月20日,妻子林惠病逝,二人骨灰合葬於南京雨花台山“中國公墓”(今花神廟公墓)。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 科研綜述
林幾針對當時司法實踐開展法醫鑑定探索,開展了中國第一例親權鑑定工作,將ABO血型的測定套用在鑑定工作中;在鴉片與嗎啡中毒、胃質血蔭檢查、已腐溺屍體的溺死液等方面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致力於中國傳統法醫學技法的甄別與評述,認定中國古代法醫學之中的“合血法”“滴骨法”是現代親權鑑定、血清學之先聲,而“檢地法”合於犯罪搜尋學之本義,“保辜”則合於傷害賠償之原則;通過實驗研究批判了沿用千餘年的銀釵驗毒法和顱內灌液驗溺死法的不確實性。
- 學術論著
發表時間 | 著作名稱 | 發表刊物/出版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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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4年10月 | 收回領事裁判權與法醫學 | 北京《晨報》 |
1926年3月 | 最近法醫學界鑑定法之進步 | 《中華醫學雜誌》 |
1926年8月 | Pathologische Anatomic der akate und chronische morphin und opium Vergiftung | Deutsche Zeitsche medigin No147 |
1927年1月 | 父權鑑定訴訟法血球凝集現象之運用及實例 | 《中華醫學雜誌》 |
1928年11月 | 擬議創立中央大學法醫學科意見書 | 《中華醫學雜誌》 |
1929年1月 | 嗎啡與鴉片實驗 | 《中華醫學雜誌》 |
1930年6月 | 《法官用法醫學講義》總論1冊,各論2冊 | 司法行政部法官訓練所出版股 |
1932年 | 檢驗洗冤錄銀釵驗毒方法不切實用意見書 | 《司法行政公報》 |
1934年1月 | 法醫學刊發刊辭 | 《法醫月刊》 |
1934年4月 | 法醫學四種小實驗 | 《北平醫刊》 |
1934年4月 | 檢驗煙犯意見 | 《法醫月刊》 |
1934年 | 實驗法醫學總論 | 《法醫月刊》(連載) |
1934年4月—5月 | 氰化鉀中毒實驗之說明 | 《法醫月刊》 |
1934年5月 | 骨質血蔭之價值及紫外光下之現象 | 《中華醫學雜誌》 |
1934年6月 | 檢驗煙犯意見 | 《司法行政公報》 |
1934年6月 | 骨質血蔭之價值及紫外光下之現象 | 《法醫月刊》 |
1934年6月 | 《醫師用簡明法醫學》(初版) | 上海東南醫學院出版股 |
1934年8月—11月 | 《司法行政部法醫研究所鑑定實例專號100例》4冊 | 《法醫月刊》(連載) |
1934年9月 | 檢驗煙犯意見 | 《中華醫學雜誌》 |
1935年1月 | 司法行政部法醫研究所 | 《法醫月刊》 |
1935年1月 | 創刊一周年工作報告 | 《法醫月刊》 |
1935年3月 | 法醫學史略 | 《法醫月刊》 |
1935年5月 | 檢驗洗冤錄銀釵驗毒方法不切實用意見書 | 《法醫月刊》 |
1935年8月 | 法醫學史略 | 《北平醫刊》 |
1936年5月—6月 | 墓土驗毒與墓土含毒之比較實驗 | 《北平醫刊》 |
1936年5月—7月 | 《北平大學醫學院法醫教室24年度鑑定實例24例》3冊 | 《新醫藥》 |
1936年7月 | 藥酒與服毒 | 《北平醫刊》 |
1936年8月 | 北平東車站箱屍案之鑑定 | 《北平醫刊》 |
1936年10月 | 心神耗弱——禁治產 | 《北平醫刊》 |
1936年11月 | 借宿兇殺九人夢中為之心神鑑定 | 《北平醫刊》 |
1936年12月 | 因子宮病所發的精神異常假裝自殺離婚案件 | 《北平醫刊》 |
1937年1月 | 誤咽性窒息死因之文證鑑定 | 《北平醫刊》 |
1937年2月 | 踢傷陰部猝死文證鑑定及物證驗毒 | 《北平醫刊》 |
1937年3月 | 駐平英使館委託檢驗英女溫納被人暗殺案之物證 | 《北平醫刊》 |
1937年4月 | 《犯罪偵查學》 | 冀察審判官訓練所刊售 |
1937年4月 | 《犯罪心理學》 | 冀察審判官訓練所刊售 |
1937年4月 | 槍彈射創口與子彈砸炸傷之判明 | 《北平醫刊》 |
1937年4月 | 已腐溺屍溺死液痕跡之檢出新法 | 《中華醫學雜誌》 |
1937年5月 | 個人筆跡鑑定 | 《北平醫刊》 |
1937年6月 | 醫師責任問題 | 《北平醫刊》 |
1937年6月 | 檢驗洗冤錄銀釵驗毒方法不切實用意見書 | 《北平醫刊》 |
1937年6月 | 《醫師用簡明法醫學》(再版) | 北平大學醫學院出版股 |
1938年12月 | 法醫鑑定實例二則 | 《中華醫學雜誌》 |
1943年2月—4月 | 醫術過誤問題 | 《實驗衛生》 |
1943年6月 | 新頒布醫師法之檢討 | 《中華醫學雜誌》 |
1946年12月 | 二十年來法醫學之進步 | 《中華醫學雜誌》 |
1947年 | 《洗冤錄駁議》 | - |
1948年6月 | 現代法醫學須知之槍彈檢查 | 江蘇醫學院10周年紀念特刊 |
資料來源: |
人才培養
- 學生培養
批次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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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11月第一期法醫專修科 | |
1947年7月第二期法醫專修科 | 文劍成、林錫署、鄭鐘璇、肖軍、肖遠博 |
1950年7月第三期法醫專修科 | 朱小曼、史慧珠、張介克等 |
1951年全國第一屆法醫高級師資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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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表彰
時間 | 榮譽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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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 | 福建省人物誌立傳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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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任職
時間 | 社會任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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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 | 《中華醫學雜誌》特約編輯 |
1934年1月 | 《法醫月刊》主編 |
資料來源: |
個人生活
- 家庭成員
父親:林志鈞,字則平、宰平,清末進士、翰林學士,曾留學日本,後任司法行政部司長參事、法政專門學校教務長、北京大學教授等職。
母親:梁秀筠,大家閨秀。
舅舅:梁敬錞,歷史學家,曾任台灣歷史研究所所長等職。
妹妹:林東枝,1904年出生,其丈夫為陳陶聲教授。
弟弟:林庚,1910年出生,北京大學中文系主任教授。
弟弟:林津,1912年出生,交通大學畢業,曾留學美國,其夫人林敏系林幾夫人林惠的胞妹。
妻子:林惠,林大椿長女,二人於1934年10月23日在上海八仙橋青年會結婚,感情篤深。
岳父:林大椿,晚清民初瓷畫名家。
人物評價
家兄林幾學業執著,事業有成,惜過早謝世。(林幾弟弟林庚評)
幾兒如此有名望,可惜天未與壽!(林幾父親林志鈞評)
林幾教授是傑出的法醫學專家、中國現代法醫學的奠基人。他一生兢兢業業,克勤克儉,真摯質樸,廉潔奉公,對業務刻苦鑽研、精益求精,對工作認真負責、一絲不苟。他努力用功,勤奮好學,學識非常淵博。他自己學而不厭,對學生教誨不倦。他嚴謹的治學精神,嚴密的科學態度以及埋頭苦幹的工作作風,受到法學界、醫學界,尤其法醫學界的普遍尊敬和讚揚。林教授全心全意發展法醫學事業,培養法醫人才,不計辛勞、公而忘私、永遠是我們學習的榜樣。(林幾學生、原上海第一醫學院法醫學教研組主任陳康頤《悼念我敬愛的老師——林幾教授》評)
林教授身為大學名教授,卻無大學教授的架子,衣著樸素,平易近人,與人為善而從不遷怒於人。(林幾學生、第一軍醫大學教授丁濤《憶林幾教授》評)
林教授學識淵博,不愧為“百淵”。但他虛懷若谷,回答問題,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從不武斷。(林幾學生、西安交通大學法醫學國家重點學科創始人胡炳蔚《懷念我的教師——林幾教授》評)
在中國法醫學的發展史上有兩位劃時代的人物,一是南宋的法醫學家宋慈,一是現代法醫學家林幾教授。(林幾學生、法務部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原所長鄭鐘璇《林幾教授和他的洗冤錄駁義》評)
林教授一生辦案“公正平允”,即秉公辦事、正大光明、如實鑑定、公正恰當。(林幾學生、原上海第一醫學院教授張其英《緬懷林幾老師》評)
林教授治學嚴謹,注重實踐,有很高的“法醫德”。(林幾學生、原中山醫科大學教授朱小曼《憶我的好導師——林幾教授》評)
縱觀林幾一生,可貴之處在於他執著追求法醫學事業的情志;在於他銳意開拓、無私奉獻的精神;在於他的學者、組織者、教育者的風度;還在於他以廣博的學識、堅強的毅力,攜同法醫界同行叩開了中國現代法醫學的大門。林幾是一位真正的學者、是中國現代法醫學的先驅和同行的良師、益友。(中國當代法醫學研究專家、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原司法鑑定管理辦公室主任黃瑞亭《法醫青天 林幾法醫生涯錄》評)
追溯林幾的職業生涯,因受戰事紛亂和人事變遷的影響,其法醫事業一直南北流離。但從中可以發現,不論身在何處,林幾始終堅持著北醫人“勤奮、嚴謹、求實、創新”的行事作風。(北京大學醫學部評)
人物紀念
- 周年忌日
1992年,《國際法庭科學雜誌》(Forensic Science International)發表“Professor Lin Ji (1987-1951) The Founder of Chinese Modern Forensic Medicine”的文章紀念林幾。
1997年,《法醫學雜誌》發表文章紀念林幾100周年誕辰。1997年12月20日,林幾100周年誕辰之際,法務部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和上海市法醫學會聯合在上海市公安局指揮大樓召開“紀念林幾100周年誕辰座談會”。
2007年,《中國法醫學雜誌》開闢專欄研究林幾學術思想、紀念林幾誕辰110周年。
2017年,《中國司法鑑定》發表文章、法務部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紀念林幾誕辰120周年。
- 林幾銅像和林幾館
2012年5月20日,宋慈雕像揭幕儀式暨法庭科學文化研討會在北京舉行,林幾雕塑也同時展出。2016年5月20日正式開館的中國政法大學法庭科學博物館中有林幾館,介紹了中國現代法醫學奠基人林幾的生平事跡。
2013年3月1日,林幾教授銅像在法務部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揭幕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