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全名:林孟文
- 所處時代:清朝
史料記載,親屬成員,
史料記載
光緒《丹徒縣誌》卷二十一《職官志》:林良銓之父林孟文,廣東平遠縣人,監生出身,康熙年間任丹徒縣縣丞。後由山西大同府州同加捐,雍正六年得以引見,發往江南河工效力。雍正九年(1731)署徐州府屬河務同知。
同治《徐州府志》卷六:雍正十三年(1735),經河道總督稽會筠保舉,林孟文補江南徐州府河務同知。乾隆二年,以母老終養請歸,南河總督高斌在十二月二十日有“為請準江蘇省徐州府河務同知林孟文終養並以淮安府外河同知陳景瀛調補該缺等事”奏。
嘉慶《平遠縣誌》稱其“俠烈好義”,去世時哀詞有“慷慨只須承一諾,等閒端不惜千金”之贊。
親屬成員
曾孫:林遇春,曾任宛平縣石港司巡檢
雲南按察使林紹龍主編的道光年間《廣東嘉應州林氏族譜》記載:林孟文,字湘洲,廣東平遠大柘人,配姚氏、邱氏,凌氏,生子三人:林良銓、林良鍈、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