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園事件

林園事件

林園事件發生於中國台灣省高雄縣林園鄉(今高雄市林園區),是一起以石油化學工業為主的林園工業區污染所引發的糾紛事件。1988年9月20日,工業區的聯合污水處理廠在豪雨期間大量排放工業廢水,導致林園大排水溝出口旁的汕尾漁港內魚蝦大量死亡。由於當地自工業區設定以來,便存在偷排廢水等污染問題且未有妥善處理,因此引起居民抗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園事件
  • 外文名:Linyuan event
  • 地點:台灣省高雄市
  • 起因:排放污水
  • 時間:1988年9月20日
簡介,影響,

簡介

在20多日的抗爭活動中,居民闖入污水廠切斷了電源,導致19家工廠暫停運作。之後在高雄縣政府、立法委員,以及經濟部的協調下,工業區各廠商決定賠償較近的汕尾地區每人8萬元新台幣、較遠的中芸等村每人5萬,以及其他村落各1千萬基金等,總賠償金約13億元,是當時台灣省最高的公害賠償金,但同時也引起了一些質疑居民正當性的評論。
之後協定達成且工業區恢復運轉,但污染問題本身並未徹底解決,在協定書上也沒有載明污染的解決方案。林園事件後,當地仍陸續發生抗爭。

影響

該事件爆發後,環境生態造成了巨大的污染,對人們的生活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直到十多年後才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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