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縣文廣新局是一個政府機構,屬於非盈利性事業單位,主要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口縣文廣新局
- 機構職責:指導、管理公共文化服務
- 條數:14條
- 工作: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
基本信息,機構職責,
基本信息
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文化藝術、文化遺產、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等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及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
機構職責
指導、管理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實施公共文化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
3、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圖書館及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4、指導、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全縣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試驗性文化藝術產品,推動各門類文化藝術的發展,管理全縣重大文化活動。
5、擬訂廣播影視發展規劃,審核申報全縣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轉播機構、電視劇製作單位的建立和撤銷,監督管理廣播電視播出單位和審查廣播電視播出節目,負責電影工作管理,負責對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及接入服務進行監督管理,對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全縣廣播電視科學技術研究和開發套用,負責廣播影視安全播出和相關技術管理。
6、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與普及。
7、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組織、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進行行業監管和相關審批。
8、擬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文物保護相關業務工作及文物保護項目的實施,負責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工作,負責珍貴文物的審核、認定。指導、協調全縣各類博物館、紀念館、陳列館建設及各館之間的協作與交流,承擔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村鎮的申報和管理。
9、負責對美術品經營活動、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10、擬訂動漫和遊戲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11、擬訂新聞出版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印刷業、出版物發行零售審批、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掃黃打非”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及集中整治行動。
12、貫徹、執行著作權保護的法律法規,檢查和處理侵權盜版案件,依法調解著作權糾紛。
13、歸口管理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
14、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3、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圖書館及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4、指導、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全縣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試驗性文化藝術產品,推動各門類文化藝術的發展,管理全縣重大文化活動。
5、擬訂廣播影視發展規劃,審核申報全縣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轉播機構、電視劇製作單位的建立和撤銷,監督管理廣播電視播出單位和審查廣播電視播出節目,負責電影工作管理,負責對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及接入服務進行監督管理,對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全縣廣播電視科學技術研究和開發套用,負責廣播影視安全播出和相關技術管理。
6、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與普及。
7、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組織、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進行行業監管和相關審批。
8、擬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組織、指導文物保護相關業務工作及文物保護項目的實施,負責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工作,負責珍貴文物的審核、認定。指導、協調全縣各類博物館、紀念館、陳列館建設及各館之間的協作與交流,承擔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村鎮的申報和管理。
9、負責對美術品經營活動、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10、擬訂動漫和遊戲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11、擬訂新聞出版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印刷業、出版物發行零售審批、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掃黃打非”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及集中整治行動。
12、貫徹、執行著作權保護的法律法規,檢查和處理侵權盜版案件,依法調解著作權糾紛。
13、歸口管理對外文化交流與合作。
14、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