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縣建設局,工作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特徵是負責聯繫全縣建築行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口縣建設局
- 地區:林口縣
- 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
- 特徵:負責聯繫全縣建築行業
機構職責
方針及措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我縣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有關具體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縣城市建設項目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城建項目資金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檢查計畫執行情況。
負責項目內容
(三)負責道路、橋涵、園林綠化、環衛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負責“三供兩治”即供水、燃氣、熱力、污水處理、垃圾治理及燈飾等公用事業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環衛設施建設審批;負責燃氣站點項目的審批;負責全縣人防工程建設管理和維修;負責全縣風景名勝區有關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縣義務共建工作;編制道路修復資金支出計畫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全縣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供應保障體系建設和管理;負責全縣住房制度改革、物業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和危房鑑定工作;負責全縣城區及所轄村鎮房產產權產籍管理和登記發證工作;負責全縣房屋維修基金的歸集及使用管理。
(五)負責對全縣房產交易、租賃、中介、典當、抵押、互換、評估、測繪等相關行業的規範管理;負責物業管理企業、房屋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及房地產估價專業資格審核。
(六)負責全縣建築市場管理,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負責建設工程招投標、建設監理、建設契約、建築經濟、建築業企業、建設監理單位、勘察設計諮詢單位以及相關中介組織資質的管理;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執法監察;管理房屋建築室外的裝飾裝修;負責建築市場準入管理;組織全縣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協調建築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
(七)制定全縣建築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產業政策;擬定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的管理和具體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調查;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工程抗震設計的管理;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八)負責全縣建築經濟管理;組織制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及工程造價管理規定,實施工程造價管理;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組織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預決算。
(九)負責全縣住宅建設,編制房屋開發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審批開發項目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住宅產業化工作;負責房屋徵收拆遷補償工作、“三棚一草”改造工作和小城鎮建設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
(十)制定全縣建設事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技術經濟政策、標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負責全縣建築節能和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和套用。
(十一)負責聯繫全縣建築行業各協會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