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縱

枉縱

枉縱是一個漢語辭彙,拼音是wǎng zòng,意為枉法減輕處刑或使無辜者受害。或謂冤枉無辜或放縱有罪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枉縱
  • 拼音:wǎng zòng 
  • 注音:ㄨㄤˇ ㄗㄨㄙˋ
  • 出處:《晉書·李憙傳》
解釋,出處,

解釋

(1).枉法減輕處刑或使無辜者受害。(2).謂冤枉無辜或放縱有罪者。

出處

《晉書·李憙傳》:“法者,天下取正,不避親貴,然後行耳,吾豈將枉縱其間哉!”
孫中山 《大總統令內務法務部通飭所屬禁止體罰文》:“擅用職權,漫施笞杖之刑,致多枉縱之獄者,甚為有司不取也。”
清·林則徐 《嚴辦煙案栽贓人犯片》:“總期法無枉縱,罪當情真,庶足折服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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