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殺

枉殺

枉殺的釋義是無罪而亂加殺害,出自後漢書·宦官傳·孫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枉殺
  • 拼音:wǎng shā
  • 日文:ㄨㄤˇ ㄕㄚ
  • 解釋:無罪而亂加殺害;白費;辜負
【詞目】枉殺(枉殺)
【拼音】wǎng shā
【注音】ㄨㄤˇ ㄕㄚ
【釋義】
(1).無罪而亂加殺害。
後漢書·宦官傳·孫程》:“又帝舅大將軍耿寳、皇后兄大鴻臚閻顯更相阿黨,遂枉殺太尉楊震。”
南史·檀道濟傳》:“可憐《白浮鳩》,枉殺檀江州。”
初刻拍案驚奇》卷四:“我父昔年被郡守枉殺,求報數年未得。”
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七十二回:“伍員把平王枉殺父兄之事,哭訴一遍。包胥聞之,惻然動容,問曰:‘子今何往?’”
(2).白費,辜負。殺,極甚之義。
李白《醉後贈從甥高鎮》詩:“江東風光不借人,枉殺落花空自春。”
韓琦《和袁陟節推龍興寺芍藥》:“似矯東君泛愛心,枉殺春風不肯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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