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松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松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松潘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松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單位:松潘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松潘縣
  • 現任領導:劉廷成(局長)
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地址,

現任領導

負責人:劉廷成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縣關於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組織實施質量強縣、食品安全、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戰略,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等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全縣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負責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全縣反壟斷統一執法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按照許可權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依授權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配合省、州市場監管局做好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全縣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依法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導縣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開展工作。依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縣消委會管理服務中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促進全縣民營經濟發展。負責全縣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任務制定、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及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維護。在縣委組織部指導下,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七)負責全縣巨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八)負責全縣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控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 
  (九)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產品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縣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指導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生產、流通、使用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全縣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國家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 
  (十三)負責監督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執行和分類管理。組織實施中藥材(含民族藥材)地方標準。監督實施中藥飲片(含民族藥飲片)地方炮製規範。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四)負責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依法依授權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依法依授權監督實施化妝品生產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十五)負責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日常監督檢查。依法依授權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銷售、使用的違法行為。 
  (十六)負責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和投訴舉報處置工作。 
  (十七)協助開展全縣執業藥師註冊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執業藥師其他相關管理制度。 
  (十八)負責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計量行為。 
  (十九)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依法對標準制定和實施情況開展監督。 
  (二十)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檢驗檢測工作。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二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縣認證認可工作。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工作。 
  (二十二)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 
  (二十三)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貫徹落實國家、省、州智慧財產權戰略、法規,負責智慧財產權的保護,負責組織實施商標、專利執法工作。       
  (二十四)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應急聯動、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六)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縣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完善工業產品、商品、特種設備、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檢查、檢驗等體系,提升監管隊伍專業化、職業化水平。推進追溯體系建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防範系統性、區域性風險,保障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有效。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聯合懲戒,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完善藥品、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強化全過程質量安全風險管理,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信用監管和智慧監管。 
  5.提高服務水平。大力推行一個視窗對外服務,加快整合消費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6.完善市場監管和執法體制。改革和理順市場監管體制,整合監管職能,加強監管協同,形成市場監管合力。深化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統籌配置執法職能和資源,相對集中行使處罰權,整合精簡執法隊伍,解決多頭重複執法問題。加快推進市場監管執法稽查機制建設,加大跨區域、跨部門、跨行業大案要案查處力度。 
  7.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推動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更好環境,幫助民營經濟解決發展中的困難,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加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保護,鼓勵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鼓勵民營企業守法經營、做強做大。 
  (二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經信局負責全縣醫藥行業、鹽業行業管理,承擔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組織編製鹽業發展規劃,制定、組織實施產業政策。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食鹽經營使用質量安全管理和監督執法。 
  2.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管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縣市場監管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縣公安局,縣公安局應當依法進行審查,並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縣公安局依法提請縣市場監管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縣市場監管局應當予以協助。 
  3.與縣科學技術和農業畜牧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科技農牧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縣市場監管局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縣科技農牧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負責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4.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健局會同縣市場監管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健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論證,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論證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管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管局在監督管理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應當及時向縣衛健局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管局會同縣衛健局組織執行國家藥典,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5.與縣政府辦公室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政府辦負責監管智慧財產權交易場所。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按許可權擬訂智慧財產權規範交易的政策。 
  (二十八)市場監督管理所主要職責:承擔所在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相關工作及政策宣傳。承擔轄區內市場交易、食品生產、流通及餐飲服務、藥品零售、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監督管理;承擔轄區內質量、計量、標準化、價格監督管理;承擔轄區內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承擔轄區內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廣告監管工作;承擔轄區內消費者的投訴、舉報處理工作;依法查處轄區內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違法案件;指導個私協會工作;承擔上級授權、委託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史志編纂、機要、國有資產實物管理、績效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政務公開、後勤保障、新聞宣傳和發布、輿情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負責市場監管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訂部門應急預案。負責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和大調解工作。負責全局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考核獎懲、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全局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承擔機關黨組日常工作。負責全局財務管理及審計工作。貫徹落實財經紀律,擬訂實施財務管理內控制度。組織全局編制預決算、預算執行及財政資金績效考評工作。承擔全局財務、財政專項補助經費、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票據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局工資發放、社會保險及公積金繳納等工作。 
  (二)法規股。負責重大行政決策、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負責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備案及清理工作。負責重大、疑難行政處罰案件審核和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承擔監督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負責依法治縣工作、法治宣傳和法治培訓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資格的管理工作。承擔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市場監督管理執法機構的案件查處工作。負責收集、掌握、分析和研究全縣市場監督管理執法機構查辦案件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擬訂解決辦法及措施。 
  (三)市場秩序綜合監督管理股。牽頭組織開展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及其他綜合性整治與規範工作。擬訂市場監管領域安全工作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市場監管領域安全工作聯動協作機制。負責規範和維護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工作。組織開展無照經營規範和市場專項治理工作。組織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負責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開展廣告整治,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價格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擬定並組織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商標、專利監督管理制度措施。指導開展全縣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等智慧財產權保護、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負責協調相關部門開展重點領域、重點產業、重大專項以及重大經濟活動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審查工作。 
  擬訂各類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信息公示工作。負責全縣經營異常名錄(單)和“黑名單”管理,牽頭協調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負責智慧監管等信息化建設工作。 
  (四)消費者權益保護股。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及宣傳工作,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消費者舉報、糾紛調解工作。負責對投訴、舉報進行受理、分流、轉辦、督辦、反饋、答覆。負責松潘縣消委會管理服務中心日常工作。 
  (五)質量技術監督股。負責擬訂推進質量強縣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縣質量發展計畫和政策,實施名牌戰略,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擬訂實施全縣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計畫。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預警管理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監管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認證認可相關法律法規,監督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市場。負責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自願性認證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標準化、計量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標準化試點示範。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監督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承擔商品定量包裝、計量行為、商品條碼工作的監督管理。 
  擬訂並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有關制度、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監督實施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安全技術規範,編制和落實特種設備年度督查檢查計畫,依法組織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和檢驗檢測等環節實施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組織或參與特種設備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依法組織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協調開展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 
  (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督促食品安全責任落實,負責對縣級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食品安全綜合治理,牽頭組織食品安全督查檢查,落實責任追究制度。負責統籌協調食品安全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進食品安全跨部門跨區域協調聯動。負責食品輿情監測及督辦處理,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承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擬訂並執行食品抽檢監測計畫及實施方案。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食品生產領域的安全監管。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分析掌握食品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監督實施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推動食品產業的結構調整和升級,組織實施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組織參與食品生產環節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處置。組織實施相關市場準入制度。 
  負責食品(含食用農產品、保健食品、特殊食品)流通、餐飲服務領域的食品安全監管,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安全狀況調查工作。分析掌握食品流通、餐飲服務、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特殊食品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安全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相關市場準入制度。指導食用農產品銷售單位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擬訂食鹽安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協調、指導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參與食品經營環節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處置。 
  (七)藥械安全監督管理股。貫徹落實藥品安全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藥品安全政策措施。負責全縣藥品流通環節、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安全監管。擬訂藥品流通環節、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安全監管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藥品零售企業、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藥品銷售、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監督檢查。依法監管流通環節的特殊藥品。組織開展藥品質量、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抽檢,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相關工作。依職權參與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處置。 
  (八)民營經濟發展股。擬訂服務新經濟發展、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社會企業培育發展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推動社會企業參與城鄉社區治理和發展。組織開展促進新經濟、民營經濟發展和社會企業發展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縣民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統籌協調。督查民營經濟發展工作和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負責州、縣兩級民營經濟工作目標績效考核,通報全縣民營經濟發展情況。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民營企業評議政府部門、主要領導幹部聯繫重點民營企業和商(協)會工作。

辦公地址

四川省阿壩州松潘縣進安鎮金坑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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