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縣人民政府

松潘縣人民政府是松潘縣的行政部門。

機構設定
松潘縣人民政府設定組成工作部門23個。
  1. 松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 松潘縣發展和改革局
  3. 松潘縣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
  4. 松潘縣科學技術和知識產權局
  5. 松潘縣民族宗教局
  6. 松潘縣監察局
  7. 松潘縣民政和扶貧移民局
  8. 松潘縣司法局
  9. 松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0. 松潘縣國土資源局
  11. 松潘縣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
  12. 松潘縣交通運輸局
  13. 松潘縣農業畜牧和水務局
  14. 松潘縣環境保護和林業局
  15. 松潘縣衛生和計畫生育局
  16. 松潘縣審計局
  17. 松潘縣統計局
  18. 松潘縣旅遊發展局
  19. 松潘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 松潘縣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局
  21. 松潘縣工商質量技術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縣監察局與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合署辦公,列入縣政府工作部門序列,不計入縣政府機構個數;
縣政府辦公室掛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縣政府外事台僑辦公室牌子;
縣科學技術局掛知識產權局牌子;教育局掛政府教育督導室牌子;
縣民政和扶貧移民局掛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掛公務員局牌子;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掛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縣城鄉規劃建設住房保障局掛縣測繪地理信息局牌子;
縣工商質量技術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掛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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