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縣金融支持產業脫貧示範縣創建工作方案

《松桃苗族自治縣金融支持產業脫貧示範縣創建工作方案》是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松桃苗族自治縣金融支持產業脫貧示範縣創建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桃苗族自治縣金融支持產業脫貧示範縣創建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脫貧攻堅工作部署,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辦公室關於開展金融精準扶貧示範縣的通知》(貴銀辦發〔2017〕37號)精神,整合金融資源發揮金融合力,大力實施金融支持產業脫貧示範縣創建工作,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市扶貧開發工作決策部署,圍繞脫貧攻堅統攬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建立“產業發展帶動、財政資金撬動、政府責任聯動、金融保障推動”的金融扶貧工作機制,建立扶貧產業融資項目庫,為產業脫貧提供信貸支持和金融服務,實現貧困戶增產增收、脫貧致富的目標。
二、基本原則
——堅持金融推動的原則。整合金融資源合力發揮金融槓桿作用,增強貧困地區的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
——堅持產業帶動、點面結合的原則。通過發展和壯大優勢產業、培育和扶持新型產業發展模式,盤活和流動社會資源,建立以市場為主體與貧困戶增收脫貧的利益聯結模式。
——堅持突出特色,協同發展的原則。立足縣域資源優勢,充分發揮產業特色,培育新型市場主體支撐產業發展,促使一、二、三產協同發展。
——堅持防範風險的原則。成立風險補償基金防範及化解金融機構風險,增強金融機構參與扶貧工作動力。
三、目標任務
(一)建立以政府產業規劃為引領,金融為支撐,龍頭企業示範帶動為骨幹,小微企業(合作社、大戶經營)普遍參與為網路,建檔立卡貧困戶全員參與為基礎,依託優勢產業發展帶動脫貧致富。
(二)發揮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互補作用,形成以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為龍頭、法人金融機構為主力軍、商業性金融機構為骨幹、其他金融機構為補充的金融合力扶貧工作格局。
(三)根據金融精準扶貧政策效果評估考核要求,圍繞加大信貸增長力度、推動直接融資、完善金融基礎設施,確保精準扶貧政策四大指標實現以下目標:
——信貸投入總量達20%以上增長,力爭全縣2017年各項貸款增速高於當年市轄其他區縣各項貸款平均增速,新增貸款占市轄其他區縣貸款增量的比重高於上年同期水平。
——金融精準扶貧貸款支持建檔立卡戶覆蓋率達60%以上,確保有信貸需求的貧困戶貸款獲得率達100%;扶貧產業貸款支持20億元以上,精準扶貧、產業扶貧貸款餘額人均值、貸款增速高於全市同期平均值。
——力爭保險服務覆蓋率、保險產品和服務創新力、農險扶貧政策和大病保險服務水平大幅提升。
——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達100%,消除金融服務空白鄉鎮(街道)、村。
——銀行卡助農取款服務實現行政村“全覆蓋”。
——金融生態環境不斷最佳化,評定信用建檔立卡戶達100%。
四、工作內容
(一)建立產業發展項目庫。對需金融支持並在扶貧規劃範圍內的產業發展項目進行收集、審核和編制,梳理編制產業園區、產業項目及其能吸納民眾就業的企業和項目清單,建立產業發展項目庫,完成立項、申報和遴選,促進政銀企溝通對接。(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脫貧攻堅指揮中心;責任單位:縣扶貧辦、縣金融辦、縣農牧科技局)
(二)做大產業扶貧子基金。積極向上對接,為示範縣爭取更多扶貧基金支持,切實做好基金項目入庫、申報、遴選和投資。(牽頭單位:縣脫貧攻堅指揮中心、縣財政局;責任單位:縣扶貧辦、縣金融辦)
(三)建立風險補償擔保機制。多渠道整合籌集資金,增加扶貧貸款農業擔保基金和風險補償基金額度,建立涉農保險基金,健全扶貧貼息貸款風險分擔補償機制,提高貧困戶貸款可得性。(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扶貧辦;責任單位:縣金融辦、縣農牧科技局)
(四)加大金融對產業發展的支撐力度。
1.發揮政策性銀行龍頭帶動作用。把支持易地扶貧搬遷作為脫貧攻堅戰的“當頭炮”,圍繞後續保障“五個三”打造政銀聯姻樣本;支持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大力實施“四在農家·美麗鄉村”六項行動計畫;支持農業供給側改革,積極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讓貧困戶在項目建設中、項目建成後等各環節均有收入來源,實現脫貧致富;支持“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的方式,推進農業循環發展和產業升級,促進一、二、三產融合發展;支持林業產業發展,按照“產業生態化、生態產業化”的發展思路,狠抓生態補償脫貧。(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松桃支行、縣銀監辦;責任單位:農發行松桃支行)
2.發揮農村金融機構主力軍作用,深化改革創新扶貧模式打通精準扶貧“最後一公里”。通過“扶貧產業經濟體+貧困戶”方式,繼續依託以“供銷社+股金社+合作社+技術服務中心”的“三社一中心”平台為抓手,做實做優做強“精扶貸”等金融產品,大力支持帶動貧困人口致富成效明顯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實現入股分紅、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和增加貧困戶收益的合理分配方式;持續開展“民心黨建+信合+”的利益聯結模式,做實做優做強“合作貸”等金融產品,加大對合作社、經營大戶、個體工商戶等微小企業和集體經濟組織的金融支持。(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松桃支行、縣銀監辦;責任單位:縣農村信用社)
3.發揮商業性銀行骨幹作用。將各金融機構自身優勢與扶貧政策相結合,向上級行爭取對示範縣適度放寬信貸審批許可權,增加對貧困地區產業和貧困戶信貸的風險容忍度、投放指標和傾斜力度,探索創新扶貧貸款模式支持龍頭企業、骨幹企業、重點項目、小微企業和基礎設施建設新模式、新產品。(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松桃支行、縣銀監辦;責任單位:各金融機構)
4.發揮保險+信貸助力作用。建立農業產業保險、農村小額保險與農村信貸等業務模式,把農業保險與涉農信貸投放緊密結合,擴大保險對種養殖業、林業等農業產業項目的資金覆蓋面,支持探索建立適合我縣特點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完善多種形式的農業保險,發揮保險與信貸的助農脫貧合力。(牽頭單位:縣金融辦、人民銀行松桃支行;責任單位:各保險公司)
(五)靈活運用貨幣政策工具。運用央行扶貧再貸款、抵押補充貸款、再貼現、差別存款準備金等貨幣政策組合激勵功能,促進縣域信貸資金投入,支持產業帶動建檔立卡貧困戶的發展。(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松桃支行;責任單位:涉農金融機構、地方法人金融機構)
(六)創新金融產品,提升金融服務水平。一是探索開展“+貧困農戶”扶貧信貸產品和模式,鼓勵貧困農戶與扶貧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利益聯結,用獲得的小額信貸資金參與扶貧特色優勢產業建設;二是改善農村支付環境,提升金融服務便利度,搭建農村“電商+支付”平台,打造支持“松貨出山”安全快捷的支付服務通道;三是建立貧困地區金融教育扶貧宣傳培訓機制。以“金惠工程”和“蒲公英行動”為抓手,以“金融夜校”為平台,建立金融知識宣傳普及長效機制,切實提高貧困人口運用金融槓桿發展貧困地區經濟的意識和能力。(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松桃支行、縣銀監辦;責任單位:各金融機構)
(七)加快金融信用縣創建,營造良好農村信用環境。結合2017年政府工作重點,積極推進信用縣創建工作,鞏固信用農戶建檔立卡覆蓋面達100%的成果,完成13個信用鄉鎮(街道)創建任務,不斷提高各類經濟主體的信用意識,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牽頭單位:縣信用聯社、縣發改局、人民銀行松桃支行;責任單位:各金融機構)
五、時間安排
(一)啟動階段(2017年3月)。制定創建方案,各金融機構結合本行業務優勢,列出支持方式和時間表,並報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實施階段(2017年4月-2017年12月)。各金融機構根據創建方案,對接扶貧產業發展規劃和具體項目,落實項目,大力支持項目建設,實現縣內扶貧產業的有效信貸需求、符合條件的扶貧對象和貧困農戶都能夠獲得信貸支持,並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務。
(三)驗收階段(2018年1月-2018年10月)。縣金融精準扶貧示範縣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對金融支持扶貧開發示範縣創建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上報市金融精準扶貧聯席會議領導小組驗收合格後,向省金融精準扶貧聯席會議領導小組申請“金融支持扶貧開發示範縣”稱號。
七、組織保障
(一)成立領導小組。成立以縣長任組長,分管財政、金融和扶貧的副縣長任副組長,成員由縣金融辦、縣人民銀行松桃支行、縣扶貧辦、縣農牧科技局、縣銀監辦及各金融機構主要負責人組成的金融精準扶貧示範縣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松桃支行,由人民銀行松桃支行行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縣金融辦和縣扶貧辦主任兼任副主任。
(二)健全體制機制。建立政府主導,人民銀行松桃支行牽頭,多部門共同參與的創建協調保障機制、信息共享機制和創建宣傳工作機制。一是建立金融扶貧示範縣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通報工作進展、研究部署相關工作;二是建立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和報送制度,及時反映工作情況;三是廣泛開展創建“金融扶貧示範縣”宣傳動員,開展以廣播電視、廣告牌、網際網路等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金融扶貧宣傳活動,確保取得實效。
(三)嚴格考核評估。金融扶貧示範縣創建工作領導小組適時開展督促檢查,不定期走訪金融機構、企業及農戶,調查了解金融扶貧政策落實情況,研究解決金融扶貧工作中的各種問題和困難。對金融扶貧示範縣創建工作進行考核,重點對示範項目和示範點建設成效進行考核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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