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松桃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松桃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是松桃苗族自治縣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貴州省省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18〕)26號)精神,按照省、市關於加快組建退役軍人事務機構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設立松桃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為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列入縣人民政府機構序列。

正式成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正式成立

2018年11月25日,新組建的松桃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正式掛牌成立。

職責調整

(一)將縣民政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劃入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二)將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的軍隊轉業幹部服務管理職責劃入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退役軍人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轄區範圍內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的政策法規宣傳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松桃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松桃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三)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退休幹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待遇保障工作;
(四)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優待撫恤等;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
(五)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維護以及紀念活動等工作;
(六)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其主要職責,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設2個內設機構,即:辦公室、優撫安置股。

人員編制

松桃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股級領導職數2名。所需行政編制從縣直黨政機關行政編制總數中調劑。
松桃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三定”規定待全縣黨政機構改革時再進行最佳化設定。

現任領導

局長:冉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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