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是松桃苗族自治縣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貴州省省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18〕)26號)精神,按照省、市關於加快組建退役軍人事務機構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設立松桃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為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列入縣人民政府機構序列。
正式成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正式成立
2018年11月25日,新組建的松桃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正式掛牌成立。
職責調整
(一)將縣民政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劃入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退役軍人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退休幹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待遇保障工作;
(五)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維護以及紀念活動等工作;
(六)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其主要職責,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設2個內設機構,即:辦公室、優撫安置股。
人員編制
松桃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三定”規定待全縣黨政機構改革時再進行最佳化設定。
現任領導
局長:冉華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