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大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日常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抓好政策指導和組織協調工作。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議定事項;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統籌。
      (三)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
      (四)承辦黨中央、國務院和國家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傳送縣政府的文電;辦理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報告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建議,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七)負責縣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督促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負責協調辦理省委省政府扶貧專線轉辦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每日活動信息編報;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八)負責對接協調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九)組織、協調、推進全縣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全縣產權交易和政務服務管理監督工作;負責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負責收集、整理並向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及縣政府領導同志報送政務信息;指導、協調和督促全縣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統籌、指導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和政府網站建設管理工作;按規定做好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發。
      (十一)承擔實施縣政府對全縣金融市場運行的巨觀指導,協調、引導金融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事業等工作;承擔組織協調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承擔政銀合作、重點項目融資、企業上市培育工作;負責轄區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機構、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等的監管;負責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助推脫貧攻堅;承擔全縣金融人才培訓、隊伍建設工作。
      (十二)承擔全縣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的審核、申報、報批、出訪計畫制定、行前教育、管理、服務工作,外國人來松相關業務辦理及服務工作;負責在松組織舉辦的涉外會議、活動等相關業務的辦理及服務;負責按國家法律法規做好松桃籍中國公民海外領事保護相關工作;承擔處理或參與處理和協調重大涉外事件;承擔組織指導全縣涉外禮賓、接待等工作: 負責全縣外語志願者的招募、組織和管理;負責縣委、縣政府安排的筆譯、口譯和翻譯工作。
      (十三)負責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縣人民防空工作的措施;編制全縣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畫;擬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報建設與管理;組織縣域內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城區建設、基本建設和城區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執行情況;檢查督促戰時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水電供應和其他保障方案的落實;組織民眾防空隊伍建設和訓練;組織人民防空演習;組織人民防空宣傳教育;組織人民防空科學技術研究;管理人民防空經費、物資和資產;在戰時負責發放空襲警報和組織實施燈火管制,組織指揮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生活供應和其他保障工作,組織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
      (十四)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有關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議案、建議、意見及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五)負責縣政府行政事務、後勤保障和內部安全工作;統籌協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內保工作。
      (十六)結合工作實際,推進軍民融合相關工作, 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辦理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 職責調整。
      1.縣人民防空辦公室除國防教育以外的職責,縣全融工作辦公室的職責,縣工業和商務局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和典當行等管理職責劃入縣政府辦公室。
      2.將縣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劃入縣應急管理局:將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的國防教育職責劃入縣委宣傳部;將縣外事僑務辦公室的僑務管理職責劃入縣委統戰部,
      3.將縣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收回機關。

內設機構

(一)秘書股。承擔涉及縣政府領導同志分管工作的文電辦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黨組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和專題會議的會務組織和紀要整理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督促檢查和信息反饋;根據上級安排的相關課題、縣政府工作重點和縣政府領導同志的要求組織調查研究;承擔《政府工作報告》等縣政府重要文稿和縣政府領導同志日常文稿的起草統籌和收集整理工作;承擔縣政府領導同志公務活動統籌安排,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每日活動信息編報;承擔縣政府領導同志公務活動資料、影像資料和縣政府重要會議活動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負責涉及本單位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對接協調和規範性檔案起草等審核和備案工作;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綜合股。負責縣政府機關黨組會議、中心組學習、民主生活會,縣政府辦公室主任辦公會議、幹部職工會議等相關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年度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統籌;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工作安排、工作總結等重要文稿撰寫工作;承擔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關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宣傳、禁毒和黨群等工作;承擔本單位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承擔全縣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的審核、申報、報批、出訪計畫制定、行前教育、管理、服務工作,外國人來松相關業務辦理及服務工作;負責在松組織舉辦的涉外會議、活動等相關業務的辦理及服務;負責按國家法律法規做好松桃籍中國公民海外領事保護相關工作;承擔處理或參與處理和協調重大涉外事件;承擔組織指導全縣涉外禮賓、接待等工作;負責全縣外語志願者的招募、組織和管理;負責縣委、縣政府安排的筆譯、口譯和翻譯工作;辦理縣委辦公室、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紀委監委及其他黨群部門來文和相關業務;負責統籌協調縣級對縣政府辦公室各類考核工作;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文書股。承擔文電收發、傳閱、分辦、列印、清退、歸檔工作;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的檔案管理及縣政府辦公室所屬各單位的檔案指導工作;負責縣政府黨組、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印章和縣政府縣長名章的管理及使用;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機要通信和保密工作;負責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印章制發、繳銷和管理;負責國旗、國徽及報刊征訂、收發等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承辦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放管服改革股。承擔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推進全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承擔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推進全縣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建立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權責清單制度,負責縣級權責清單擬定、調整,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行政許可事項受理、辦結、監管等工作;規範最佳化行政權力運行流程,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範化建設;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工作;推進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理規範,清理整治“紅頂中介”;指導管理縣產權交易中心和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工作: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金融股。負責實施縣政府對全縣金融市場運行的巨觀指導,協調,引導金融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事業;承擔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處理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協調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及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維護地方金融市場穩定;推進縣政府與金融機構戰略合作及有關重點項目融資工作,協調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創業貸款、再就業小額貸款等的扶持;負責全縣轄區內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機構、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等機構監督管理;引導各類金融機構開展金融扶貧、普惠金融等業務,以綠色產業基金、股技金融等為手段助推脫貧攻堅;開展全縣金融系統人才培訓、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人防股。負責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縣人民防空工作的措施;編制全縣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畫;擬定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報建設與管理;組織縣域內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城區建設、基本建設和城區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要求的執行情況;檢查督促戰時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水電供應和其他保障方案的落實;組織民眾防空隊伍建設和訓練;組織人民防空演習;組織人民防空宣傳教育;組織人民防空股學技術研究;管理人民防空經費、物資和資產;在戰時負責發放空襲警報和組織實施燈火管制,組織指揮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生活供應和其他保障工作,組織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承辦上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和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縣政府值班室。承擔縣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跟蹤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相關批示指示,指導、督促全縣政府系統值班工作;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督查室。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綜合督查工作;負責對縣政府重大政策、工作部署、重要事項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查和反饋信息;負責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指示;負責縣政府有關專題調研工作;負責督查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重要檔案調度落實工作;負責協調辦理省委省政府扶貧專線轉辦工作;負責縣長信箱及網民留言辦理工作;承擔對縣政府領導關注、民眾反映強烈和社會廣泛關心的民生問題進行調研和情況反饋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督查工作;承擔省、市、縣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建議、提案的辦理、答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全縣政府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協助做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視察工作,圍繞建議提案辦理開展調研工作;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電子政務信息公開股。負責省電子政務網縣級政府區域的規劃、建設、管理、考核等工作;承擔全縣政府網站統籌規劃和監督考核,管理縣政府網站;指導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按規定做好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發;負責收集、整理並向省政府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室及縣政府領導同志報送政務信息;承擔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政務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和督促全縣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編輯出版《縣政府公報》,指導全縣政府公報工作;承擔政務新媒體建設和管理工作;聯絡新聞媒體,協調組織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有關活動的新聞報導;承擔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行政股(保衛股)。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及所屬單位後勤保障的協調服務、行政後勤等工作;承擔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內部公務接待、採購和節能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障、教育培訓、目標績效管理及辦公室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等工作;負責制定縣政府辦公室財務監督管理有關規章制度;承擔經費預算方案及審查決算方案的編報;負責指導監督所屬單位執行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國有資產、公務卡報銷等工作;承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工作;承擔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統籌協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內保工作;承辦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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