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永勝縣委辦公室 永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永勝縣深化鄉鎮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永辦發[2011]26號),保留原設定的松坪鄉財政所(參公管理),股所級。下放鄉鎮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松坪鄉財政所
- 釋義:政府部門
- 行政區域:松坪鄉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一、主要職責
承辦編制鄉財政預決算;負責惠農政策資金兌付、管理;負責對轄區內財政資金實施監管;負責鄉財政收入和支出的組織管理及非稅收入的籌集、使用和調控,保證國家預算收入的完成,嚴格執行《預算法》,做到收支平衡;負責各統管單位票據核算清理;負責協調組織財政收入入庫及預算內、外收入綜合監管;負責鄉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監管及村級財務收支行為規範監管;建立和不斷完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好總預算、各項會計核算、各項專款和所有財政性資金,規範管理文書、會計檔案、嚴格執行現金、銀行存款的管理制度;規範帳簿設定、登記工作,帳簿、報表資料做到數字真實準確、內容完整;負責轄區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的管理;承辦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松坪鄉財政所內設機構實行綜合設定。
三、人員編制
松坪鄉財政所人員編制4名,其中:管理人員編制4名。設所長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