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鄉縣民政局

東鄉縣民政局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研究擬定民政工作工作政策、民政工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負責全縣社團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負責全縣社團及及分支機構的監督管理;查處社團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活動的非法組織。

三、負責有關民政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負責對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監督管理;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企業單位。

四、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和國家機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指導社會優待和為優撫對象解“三難”工作;承辦革命烈士的報批手續;褒揚革命烈士;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負責革命傷殘人員傷殘等級的評定報批和傷殘器械的配置。承擔縣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鄉縣民政局
  • 地理位置東鄉縣
  • 性質:政府組織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續,領導信息,內設機構及職責,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續

五、負責擬定年度城鎮退役士兵安置計畫,並協調落實,負責縣城區的中央、省、市屬、縣屬單位的志願兵、退役士兵的安置;指導農村退役士兵兩用人才的培養、開發和使用工作。
六、組織協調救災工作;負責災情的核查、統計、上報;負責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接收分配國內外救災捐贈;參與建立和發展農村基層社會保障體系工作。
七、建立和實施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負責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管理使用;組織協調扶貧濟困等經常性捐贈的社會互助活動;指導社會救濟工作;指導各種慈善組織的有關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實施政務公開和規範化建設;指導基層政權、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和社區組織幹部的培訓及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比表彰工作。
九、負責國內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十、負責殯葬行業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倡導文明喪葬習俗;負責全縣殯葬事業管理、執法和殯儀館公墓的建設管理及無名屍的處理。
十一、負責國內收養兒童在我縣的登記和管理工作。
十二、指導老年人、福利企業殘疾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的保障工作;指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研究提出社會福利企業扶持保護政策;指導城市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建設;指導和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負責縣城區內社會福利事業管理和社會孤、寡、鰥、老的集中收養及棄嬰的收養;指導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工作,管理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三、負責城市生活無養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鄉(鎮)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報批工作;組織實施市、縣和街道邊界的勘定工作;負責行政區域邊界線管理和界樁的維護工作,承辦本縣範圍內行政區域界線爭議的調處,提出仲裁建設。
十五、承辦鄉(鎮)以下行政區劃名稱,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組織設定和管理地名標誌,推行、公布標準地名的使用;承辦縣城區內的地名的審核命名、更名,城區街道路、巷等地名標誌的規劃、設計以及樓、門、戶牌的統一編制工作。
十六、主管全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
十七、研究提出全縣老齡工作發展的規劃,擬定實施辦法;督促、檢查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在有關部門和各地落實情況,並綜合上報;負責各成員單位的聯繫,協調工作。
十八、負責全縣移民遺留問題的處理和庫區移民安置工作。
十九、負責全縣扶貧開發工作。
二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周克衛局長,饒曉東 黨組書記,周貴揚 副局長兼移民辦主任,於軼霄 副局長,陳安華 副局長,陳會平 紀檢組長,彭維高 工會主席,張繼華 扶貧辦主任

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綜合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人秘工作;
2、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3、負責後勤事務管理工作;
4、負責信訪登記接待工作;
5、負責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6、負責招商引資、計畫生育工作;
7、負責基層政權與社團管理工作;
8、負責收養登記與管理工作;
9、負責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
10、負責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優撫股工作職責
1、負責擁軍優屬、優待撫恤的政策落實與協調工作;
2、負責轄區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
3、負責指導社會優待和為優撫對象解“三難”工作;
4、負責革命烈士的審批和革命傷殘人員傷殘等級評定、傷殘器械配置的上報等有關手續;
5、負責指導基層雙擁服務組織的建設,開展軍民共建活動;
6、負責革命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與管理工作;
7、負責擬定年度城鎮退役士兵安置計畫,並協調落實。
8、負責中央、省、市屬單位的志願兵、退役士兵的安置;
9、負責指導農村退役士兵兩用人才的培養、開發和使用工作;
10、負責審核優撫金髮放工作;
11、負責優撫對象的信訪接待處理協調工作;
12、負責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社救股工作職責
1、組織協調救災工作;
2、負責災情的核查、統計、上報工作;
3、負責擬定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4、負責組織接受分配國內外救災捐贈;
5、指導福利企業工作,負責維護福利企業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6、負責福利彩票發行與管理工作;
7、負責勘界和地名管理工作;
8、負責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低保辦工作職責
1、負責編制城鄉低保工作計畫,組織落實城鄉低保工作;
2、負責城鄉低保對象待遇的審核工作,核發城鄉低保金領取證件;
3、負責指導、督促、檢查鄉鎮和社區居委會的城鄉低保工作;
4、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城鄉低保標準,並落實好標準的調整和上報備案工作;
5、負責鄉鎮社區居委會低保工作人員培訓工作;
6、負責城鄉低保數據統計匯總、各類台帳的建立及檔案管理工作;指導鄉鎮、社區居委會城鄉推廣網路化、社會化和動態化管理;
7、負責受理公眾有關城鄉低保的諮詢投訴、查處有關城鄉低保舉報、投訴事項,並負責城鄉低保工作的行政複議工作;
8、負責城鄉醫療救助工作;
9、負責敬老院管理與建設,抓好五保供養制度落實等工作;
10、負責精簡退職工作;
11、負責城鄉社會其它救助體系的落實與協調工作;
12、負責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老齡委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工作計畫和政策建議的擬定工作;
2、負責各項決策落實的推動工作;
3、負責老齡工作機構和基層老齡工作組織載體建設;
4、負責推進基層社區老齡工作;
5、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綜合協調工作;
6、負責老年優待政策的落實,辦理老年人優待證;
7、負責老齡宣傳工作,組織協調老年人重大社會活動;
8、負責老齡先進典型的培養和表彰工作,建立老齡工作的激勵機制;
9、負責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婚姻登記處工作職責
1、負責婚姻法律、法規宣傳工作;
2、負責實施婚姻登記管理(包括結婚、復婚、離婚);
3、負責整理保管好婚姻登記檔案
4、負責做好婚姻登記的統計工作,按時上報有關機關;
5、負責向需要了解情況的公安、司法機關出具婚姻當事人依法登記的證明材料;
6、負責與計生部門協調,報送與計畫生育有關的婚姻登記相關材料;
7、負責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殯葬管理所工作職責
1、負責貫徹殯葬改革的政策,做好宣傳工作;
2、負責對火葬場、公墓的管理與收費進行檢查與監督;
3、負責調查研究殯葬改革情況及時匯報工作,反映問題;
4、負責協調與有關部門抓好殯葬管理工作;
5、負責接待民眾來信來訪,解答民眾疑難問題;
6、負責屍體火化統計工作及時上報上級部門;
7、負責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檔案室工作職責
1、負責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保存;
2、負責查閱檔案資料,並依法為相關部門或個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負責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失地辦工作職責
1、負責失地農民調查、核實、登記、檔案管理工作;
2、負責失地農民補助資金撥付、督查、管理、使用;
3、負責失地農民的動態管理工作;
4、負責處理好失地農民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5、負責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移民辦工作職責
1、負責編制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工作計畫;
2、負責組織落實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工作;
3、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人口的動態管理工作;
4、負責指導、督促、檢查有關鄉鎮及移民安置點的後期扶持工作;
5、負責有關鄉鎮、移民安置點從事移民後扶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6、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工作數據統計匯總、各類台帳的建立及帳案管理工作;
7、負責受理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工作的諮詢、投訴,並負責查處有關投訴、舉報事項;
8、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直補資金的發放工作;
9、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實施的跟蹤管理及項目資金的撥付工作;
10、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區的社會穩定工作;
11、負責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扶貧辦工作職責
1、負責上級部門有關扶貧政策的宣傳、落實工作;
2、負責編制扶貧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對扶貧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工作;
4、負責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江西省撫州市東鄉縣
東鄉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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