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東鄉區民政局

撫州市東鄉區民政局

撫州市東鄉區民政局是撫州市東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撫州市東鄉區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區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州市東鄉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毛蓮山東紅路18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直屬單位,下屬單位,主要領導,

主要職責

1.擬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草擬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負責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的審批、登記、管理,並按照管轄許可權進行執法監察;承擔社會組織信息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全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3.擬定全區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精減退職老職工救助工作;牽頭負責農村脫貧攻堅兜底保障和城鎮貧困民眾脫貧解困工作;負責全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救助機構建設管理工作。
4.擬定全區城鄉社區治理政策,統籌推進、督促指導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工作,推動城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
5.擬定全區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承辦村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報批工作;承辦縣(區)鄉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主管地名管理工作,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審核。
6.擬定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承擔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導特困人員供養機構建設。
7.擬定全區慈善事業發展政策,監督指導慈善活動。會同有關方面擬定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全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8.擬定全區婚姻管理、殯葬管理政策,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9.擬定全區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政策,牽頭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護工作,指導本區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建設。
10.按職責負責民政系統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養老服務、特困供養、兒童福利、未成年人保護、救助管理、殯葬服務等民政服務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11.按職責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3.職能劃轉。將區民政局承擔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以及協助處理軍隊退役人員突出信訪問題職責劃至區退役軍人事務局承擔;將區民政局承擔的救災職責劃轉至區應急管理局承擔;將區民政局承擔的醫療救助職責劃轉至區醫療保障局承擔;將區民政局老齡工作職責劃轉至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加掛規劃財務股)。負責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草擬有關地方性法律法規草案、規章,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保密、機要、安全、檔案、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民政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儲備申報工作,指導建設標準實施工作;負責中央、省級、市級下撥和區級民政事業資金綜合監管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內部審計、民政統計工作。按職責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協調推進民政行業標準化建設。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民政信訪工作。
(二)社會救助股。負責擬訂全區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精簡退職老職工救助工作;牽頭負責農村脫貧攻堅兜底保障和城鎮貧困民眾脫貧解困工作。指導全區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三)社會事務股(加掛行政審批股,另掛東鄉區地名辦公室、東鄉區行政區域邊界線管理辦公室牌子)。擬訂全區婚姻管理、殯葬管理政策;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承擔殯葬領域相關行政處罰職能;指導婚姻、殯葬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承擔全區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指導全區救助管理機構建設管理工作。擬訂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政策;牽頭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護工作,指導全區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建設;指導全區兒童收養工作。擬訂全區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登記管理辦法,按照管轄許可權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承擔社會組織信息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參與協調、指導督促全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承擔區社會組織黨支部的日常工作。擬訂全區城鄉社區治理政策,督促指導推進全區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平台建設,統籌推進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工作,依法指導村(居)民委員會規範化建設,促進城鄉基層民主有序發展;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指導督促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擬訂全區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的政策、標準、辦法;負責縣(區)、鄉(鎮)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申報工作;組織實施縣鄉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區劃地名公共服務的標準化、信息化工作,承擔全區住宅小區和建築物名稱的審批,負責自然地理實體、行政區域、城鎮街(路、巷)以及自然村等專業區名稱的審核報批;承擔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有關工作。
(四)養老服務股(加掛慈善事業和社會工作股)。擬訂全區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督促指導居家、社區和機構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管理,統籌推進特困老年人集中供養、老年人福利、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養老服務市場化、養老護理員隊伍建設工作。擬訂殘疾人福利政策,指導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負責擬訂促進全區慈善事業發展規劃、政策,統籌指導慈善設施建設,培育慈善組織,弘揚慈善文化,指導慈善信託備案,監督慈善活動。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全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人員編制

東鄉區民政局行政編制7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4名。

直屬單位

東鄉區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下屬單位

3個直屬事業單位,分別是東鄉區殯葬管理所、東鄉區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和東鄉區流浪救助乞討中心。

主要領導

局長:胡志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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