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東鄉縣委、東鄉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東鄉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東發[2010]12號)精神,組建東鄉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鄉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 職責調整:劃入的職責
- 內設機構:黨政辦公室
- 內設機構職責: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
總體概況,職責調整,內設機構,其他事項,內設機構職責,
總體概況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將原縣經貿委的工業管理、民營經濟管理及綜合行業管理職責整合劃入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2、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信息化職責整合劃入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3、將縣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劃入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劃出的職責
將原縣經貿委的商貿管理職能劃歸縣商務局。
(三)新增的職責
工業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制度和信息化管理。
(四)強化的職責
l、加大主攻工業力度,強化工業經濟管理和服務。
2、強化對信息化工作的管理。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內設六個職能科(室)
(一)黨政辦公室
(二)經濟運行科
(三)企業管理與協調科(另掛縣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四)投資開發與行業規劃科
(五)電力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科
(六)新興產業和信息化科(另掛縣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其他事項
(一)縣中小企業局為歸口縣工信委管理正科級單位,人員編制和經費渠道不變。
(二)縣牆體材料革新管理辦公室、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辦公室為縣工信委內設機構,與企業管理與協調科合署辦公。
內設機構職責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息、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報告的起草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委機關的機構編制和人員管理;負責機關的日常考勤與考核、人事檔案、工資檔案及相關統計等業務工作;負責委機關及歸口管理部門的黨建工作;協助領導負責黨委日常工作;負責委機關的安全、綜合治理、人口與計生、老幹部管理及普法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綜合分析全縣工業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調節工業經濟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工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產業基地的指導、服務工作;負責有關統計報表工作。
(三)企業管理與協調科(另掛縣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指導企業加強企業管理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與企業家協會和企業聯合會等行業協會的聯絡協調工作;負責減輕企業負擔、依法開展行政執法檢查、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工作;負責本委承擔的固有和集體企業轉制、處理改制遺留問題、改制企業信訪和穩定工作;負責管理、處置本委承擔的改制企業剩餘資產工作;負責新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乾粉砂漿的管理工作。
(四)投資開發與行業規劃科。編制全縣工業領域行業投資規劃,提出主要行業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結構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引導工業企業、金融機構、社會資金投資方向的產業、技術導向目錄;擬定鼓勵企業加強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參與擬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按國家、省、市、縣政府規定許可權,申報、審核、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參與國家、省、縣技術改造工程資金(貼息補助)的安排;參與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利用外資工作。根據國家產業政策指導企業編制新產品開發、技術、創新、產學研規劃,組織、指導、申報全縣工業企業新產品、新技術、國家及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技術進步評獎、科技創新專項費用的使用安排和管理等與工業企業技術創新有關的項目工作;負責國家產業政策的貫徹和落實工作;參與全縣經濟發展戰略的研究和中長期規劃的編制,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制定工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制定相關行業淘汰落後產能計畫和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建立重點產業、重點企業資料庫;引導與扶持工業的發展。
(五)電力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科。負責制訂地方電力、能源工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協調電力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監測和分析電力經濟運行態勢,平衡電力資源;監督電網調度,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培育和監管電力市場,規範電力市場運行秩序;參與電力價格的制定、整頓、節約用電工作;負責電力行政需求側管理工作;擬定並實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規劃;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循環經濟、節約能源、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方針、政策和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本縣的實施細則;推進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發展和設備改造;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與承擔煤電油運的職責;承擔綜合交通運輸協調職責;指導工業園區物流工作,負責省級物流示範園區認定的初審和申報工作;協調春運工作。
(六)新興產業和信息化科(另掛縣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新興產業的培育與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準入條件、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監測分析新興產業發展態勢,發布相關信息;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會同通信、廣播電視等行業管理部門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協調全縣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進全縣現代工業、現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設;協調實施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組織對全縣信息系統安全進行檢查;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有關重大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