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豐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東豐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的前身是東豐縣地方病防治站,成立於1958年6月,當時單位只有5人,隨著衛生防疫事業的發展和預防工作重點的轉變,於1984年更名為東豐縣衛生防疫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豐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類別:疾控中心
  • 成立:2001年6月
  • 地區:東豐縣
簡介,榮譽,

簡介

根據國家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的具體要求,在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於2001年6月成立了上述兩個機構,實行一套領導班子,職能分開,負責全縣疾病預防和衛生監督工作。
現在的兩個機構辦公樓建築面積3100平方米,內設18個職能科室,現有工作人員125人,其中高級職稱5人,中級職稱36人,初級職稱67人,各科室實現了辦公自動化,工作網路化。
機構現有監督車4台,救護車2台,實驗室購進了光電分析天平和AA700原子吸收儀各一台,200毫安X光機1台,酶標分析儀,冷原子吸收測汞儀,公共場所現場監測檢驗箱等一批大型檢驗設備。投入30餘萬元對實驗室進行改造,新建一個BSL二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和一個愛滋病實驗室,檢驗技術能力完全勝任新形勢下疾病預防和衛生監督工作的需要。
在疾病預防控制方面,承擔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測檢驗與評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及健康教育與促進等工作。負責轄區內預防性生物製品管理,組織實施預防接種,負責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鄉鎮防保人員的業務指導,培訓和業務考核,指導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工作,開展常見病原微生物檢驗檢測和常見毒物、污染物檢驗鑑定,開展疾病監測和食品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和環境衛生等領域健康危害因素監測,管理轄區疫情報告及相關公共衛生信息,組織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
在衛生監督工作方面,在其轄區內依據“傳染病防治法”“食品衛生法”“職業病防治法”“執業醫師法”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衛生法律法規規定的衛生監督職責,協助縣衛生局制定衛生監督工作計畫,組織實施與督導查處工作,負責面向社會的公共衛生、健康相關產品、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及培訓等具體衛生監督管理任務,開展綜合性衛生監督執法。

榮譽

多年來,先後榮獲“省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先進集體”、“全省麻疹應急工作先進集體”及縣衛生系統“目標管理先進單位”“行風建設先進單位”等光榮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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