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湖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負責會務、文秘、機要、檔案、績效目標、議提案辦理、綜合信息、政務公開、公務接待、安全生產、綜合治理、信訪維穩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規政策的宣傳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負責局紀檢監察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西湖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隸屬:東西湖區政府
  • 機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地區:東西湖區
主要職責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監察科)
(二)公務員管理科
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公務員招錄、培訓、考核、獎懲等)及其信息統計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負責辦理調配手續;依法辦理區人民政府提請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任免議案,辦理區人民政府批准任免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任免手續;負責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能力建設;負責落實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隨調家屬及駐區部隊幹部家屬隨軍、隨調工作;落實中央、省、市關於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等相關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對區行政學校進行業務指導;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促進就業與培訓管理科(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負責全區人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市場建設;負責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制定就業資金年度使用方案,指導全區各類培訓、職業開發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的繼續教育培訓;負責職業技能鑑定;負責定點培訓機構、職業介紹機構、民辦學校的年審和管理服務工作;指導街道(辦事處、園區)、社區人力資源工作平台建設;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調解仲裁監察科(勞動監察執法局、區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審查登記服務工作;負責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全區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受理本轄區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投訴;負責行政處罰聽證工作,依法辦理違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案件,指導專兼職監察員開展工作;負責工傷認定;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事業單位人員管理科(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人才管理科、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員綜合管理(招聘、聘任、考核、獎懲等)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區事業單位人員信息統計工作;負責全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申報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及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的綜合管理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工資待遇與退休管理科(行政審批科、社會保障科)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和津貼補貼管理及機關、企事業單位相關人員的退休、退職審批工作;負責局行政審批事項的許可、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區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擬訂企業工資支付、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等政策,發布企業工資指導價位;負責社會保障(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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