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關於加強市區建築物燈光夜景規劃管理的通知》是東莞市地方法規條例。
基本介紹
- 發布單位:東莞市
- 發布日期:2003-06-18
- 生效日期:2003-06-18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具體內容,發布機關,
具體內容
東莞市關於加強市區建築物燈光夜景規劃管理的通知
為了進一步打好城市牌,營 造良好的投資環境,美化我市的市容市貌,改善市區的燈光夜景,提高市民的生活質量,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加強對市區建築物燈光夜景的規劃管理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市區建築物燈光夜景的規劃管理範圍為2015年市區城市建設用地70.48平方公里。具體包括:
(一) 舊城區主要街道兩側的建築,市區重點街道兩側的建築。具體街道為:運河東一路至運河 東三路、運河西一路至運河西三路;紅荔路、育興路、東興路、東城西路、體育路、建設 路;莞穗大道、可園路、可園南路、金牛路、羅沙路、學院路、莞龍路;東縱大道,創業 路,八達路,東城大道,東 城中路,東寶路,東城東路,翠峰路,旗峰路,莞長路,鴻福路,三環路,外環路,新源路,南城科技路,金鰲大道,萬高路,宏遠路,三元路,南西環路,南外環路,莞太大道。
(二)新城市中心區內的公共建築。
(三)居住小區的沿街建築。
二、建築物的燈光夜景設計方案圖作為市區建築設計方案報建的必備材料。具體包括:
(一)燈光效果圖或鳥瞰圖;
(二)簡要的文字說明;
以上圖文內容及電子檔案一式兩份。
三、建築物的燈光夜景設計施工圖作為市區建築施工圖報建的必備材料。具體包括:
(一)光源與燈具的選擇及其它材料表(燈具註明型號並標明進口還是合資產品、總功率);
(二)燈具布置與安裝圖;
(三)管線走向圖;
(四)電氣系統圖;
(五)電氣控制圖;
以上圖文內容及電子檔案一式一份。
四、未進行規劃驗收的市區建築物,必須補充提交建築物的燈光夜景設計方案圖及施工圖,具體要求同本通知第二、三條。以上內容將作為工程竣工規劃驗收的依據之一。
以上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發布機關
東莞市城建規劃局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