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核發指南

東莞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核發由市涉外就業服務中心受理。

基本介紹

  • 主管部門:東莞市人力資源局
  • 辦理對象:面向個人, 面向企業
  • 承諾期限:5個工作日
  •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時間
  • 受理部門:東莞市涉外就業服務中心
  • 法定期限:20個工作日
  • 辦事視窗:各鎮街人力資源分局辦事視窗
  • 收費標準:不收費
辦理依據,辦理條件,所需材料,視窗辦理,網上辦理,常見問題,

辦理依據

(一)《關於頒發〈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6〕29號)
(二)《關於貫徹實施有關問題的通知》(勞辦發〔1996〕65號)
(三)《廣東省外國人管理服務暫行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155號)

辦理條件

(一)年齡滿18周歲,身體健康;
(二)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和相應的工作經歷;
(三)無犯罪記錄;
(四)有確定的聘用單位;
(五)持有有效護照或能代替護照的其他國際旅行證件;
(六)擬從事的崗位應是有特殊需要,國內暫缺適當人選,且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崗位。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所需材料

1.用人單位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政府相關部門批准成立的相關檔案,分支機構須增加總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1份,驗原件,僅適用於現場辦理且單位首次聘用外國人)。
2.用人單位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複印件1份,驗原件,僅適用於現場辦理且單位首次聘用外國人)。
3.《涉外就業單位登記表》1份(僅適用於現場辦理且單位首次聘用外國人)。
4.《聘用外國人就業許可申請表》1份(須經當地人力資源分局審批通過,並加蓋公章)。
5.申請人有效護照或能代替護照的其他國際旅行證件(主頁複印件1份)。
6.如下四項中的任意一項材料證明,其中第(4)項僅限有特殊崗位需要的情況提供:(1)申請人高等教育學歷證明複印件1份;(2)申請人從事其工作相關的專業技能證書複印件1份;(3)申請人其他專業(職業)學校文憑複印件1份及3年以上(含3年)相關工作經歷證明;(4)企業專業技術崗位任命檔案及特殊崗位需要的陳述報告(應包括崗位的特殊需求,擬聘用外國人的個人簡歷及相關崗位的詳細工作經歷、任命原因)。上述材料如為外文的均需要提供國內合法翻譯機構中文翻譯件1份。
7.申請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張。
8.部分類別人員申辦《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所需材料說明:
(1)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需另外提供用人單位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政府相關部門批准成立的相關檔案(複印件1份),免提供上述第6項材料。
(2)企業投資者、董事、監事需另外提供工商管理部門或其它主管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檔案(複印件1份),免提供上述第6項材料。
(3)球員、教練需另外提供:①相關技能證書或學歷證明(如為外文的另提供國內合法翻譯機構翻譯件原件1份);②單位出示的聘用原因書面報告;③體育局批准的意見書。免提供上述第6項材料。
(4)醫生需另外提供:①單位出示的聘用原因書面報告;②衛生局頒發的臨時行醫許可證(複印件1份,驗原件)。免提供上述第6項材料。

視窗辦理

1、申請人從網上下載或到現場領取表格→2、申請人填寫表格、備齊所需資料;→3、申請人到當地人力資源分局加蓋意見;→4、申請人到東莞市人力資源局辦事中心現場提交資料;→5、轉入主管部門審批;→6、領取結果。

網上辦理

1、申請單位登入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東莞分廳進行網上申報,填寫申請資料;→ 2、人力資源部門對申請資料進行預審;→3、預審通過後,按網上預審通告的意見到視窗提交申請,領取結果。

常見問題

一、外國人在東莞就業辦理《外國人就業證》的依據是什麼?
答:根據《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在中國就業的外國人應持職業簽證入境(有互免簽證協定的,按協定辦理),入境後取得《外國人就業證》和外國人居留證件,方可在中國境內就業。
二、我單位想聘用幾個外國員工,請問對企業聘用外籍員工人數有限制嗎?
答:目前,現行的法律法規只對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外國就業人員名額作限制,但暫未對企業的外國就業人員名額作明確規定。根據《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關於加強外國人就業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192號)的檔案精神,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辦理外國人就業證的代表人數(含首席代表)一般不得超過4人;對代表人數已超過4人的代表機構,原則上只允許註銷代表,不允許新增代表,不再為新增代表辦理外國人就業證。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在粵外國人就業管理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143號),對外國人就業應實行適當調控,我市嚴格按照通知精神,貫徹落實“引進高端、限制一般、禁止低端”的外國人就業管理分類調控政策,根據本地的人力資源供求狀況,著重引進東莞市緊缺且急需的外國專業管理技術人員就業。外國人就業許可證辦理過程中,我們會在綜合考慮受聘外國人的個人資質和用人單位實際生產經營情況的基礎上進行適量審批。
三、我企業想聘用一批普工,可以嗎?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在粵外國人就業管理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143號),對外國人就業應實行適當調控,我市嚴格按照通知精神,貫徹落實“引進高端、限制一般、禁止低端”的外國人就業管理分類調控政策,對具備高級技術,並具有多年經驗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實行鼓勵引進;對專業技能水平一般的外籍技術人員,實行嚴格把關;對低技能、無技能人員一律不予批准。
四、我單位應在什麼時候延期《外國人就業證》?
答:用人單位應在《外國人就業證》期滿前30日內到人力資源部門為被聘用的外國人辦理就業證延期手續。
五、請問外籍員工離職後,《外國人就業證》需要註銷嗎?
答:外籍員工在《外國人就業證》有效期內離職,企業須為其註銷《外國人就業證》。註銷時,企業應填寫《外國人就業證註銷表》,以及提供《外國人就業證》原件到市人力資源局辦理。
六、我家裡是否可以聘請外籍保姆?
答:不可以。根據《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規定:禁止個體經濟組織和公民個人聘用外國人。
七、我在其他城市辦理了《外國人就業證》且在有效期內,現要在東莞工作,是否要重新辦理就業證?
答:你這種情況需要重新辦理《外國人就業證》。根據《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就業證只在發證機關規定的區域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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