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興市商務和口岸管理局

東興市商務和口岸管理局

東興市商務和口岸管理局是東興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興市商務和口岸管理局
  • 辦公地址:東興市興東路329號 
  • 所屬地區:東興市
  • 所屬部門:東興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擬訂全市對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和內貿流通的措施。參與擬訂全市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促進內外貿融合、現代流通方式發展建議。
  (二)擬訂全市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東興市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和內外貿一體化的區域性商貿物流基地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三)貫徹執行國務院、自治區和防城港市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並根據我市口岸的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擬訂市通關便利化的措施。制定全市口岸開放和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口岸建設。
  (四)組織口岸的集疏運工作,保證口岸暢通。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口岸相關工作。協調督促各查驗單位按各自的職責和規定對出入境人員、交通工具、貨物和行李物品進行監督管理,以及檢查、檢驗、檢疫工作。負責協調處理口岸各查驗單位之間的關係,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解決意見、辦法。按國家關於口岸開放的各項政策和規定,負責口岸開放或關閉的審核、報批工作,並負責組織落實有關具體事宜。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並對其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和市場調控工作。
  (六)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及商貿領域信息化發展,按規定對成品油流通、二手車流通、再生資源回收進行監督管理。
  (七)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行業標準和有關政策制定及管理職責。
  (八)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和發展邊境貿易的措施。組織實施全市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除糧食、棉花外)進出口計畫。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負責貨物與技術進出口行政許可材料的審核和上報。
  (九)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防城港市的邊貿政策。配合有關部門制訂全市邊境貿易及對越經濟技術合作的規劃、措施,並組織具體實施。指導邊貿企業參與邊境貿易和對越經濟技術合作,向企業提供信息、諮詢,引導和調控企業對越開展業務。配合口岸查驗部門(海關、邊檢),對邊境貿易進出口貨物進行監控和管理。
  (十)依法監督進出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十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對東協國家經貿合作的發展規劃、戰略。推動我市與東協國家有關機構間建立經貿合作機制。
  (十二)承擔協助協調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實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協調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承擔協助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的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指導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的辦理,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我市各類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工作。
  (十四)指導、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執行公民出境就業的管理政策,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管理對外援助有關事務。
  (十五)負責協調市商務出國(境)團組的有關申報事項,組織市商務出訪考察活動,承辦與商務業務相關的外事接待。
  (十六)負責全市商貿、流通服務行業安全管理職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商貿、流通服務行業企業事故防範措施,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指導、督促對外貿易、出口加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
  (十七)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級有關物流電商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物流電商業各項政策措施。
  (十八)擬訂全市物流電商業發展規劃,負責規劃市內物流電商產業重大項目、物流網路布局和推動物流電商信息平台建設,綜合協調全市物流電商產業發展。
  (十九)統籌協調全市物流市場服務工作,做好物流企業服務工作,培育壯大物流產業和龍頭企業。
  (二十)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建設。
  (二十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會展方面的政策法規。組織制定東興市會展業發展規劃。整合東興市會展資源,提高東興市會展經濟的產業化水平,加強東興市會展行業管理,建立健全會展業市場體系和會展協調機制。負責中越邊境(東興—芒街)國際商貿·旅遊博覽會等商務活動的總體策劃和組織實施。負責承辦大中型國際(國內)博覽會、交易會、高層論壇會議等工作。指導、監督市內各種經貿交易會、展銷會、展覽會、洽談會。加強東興市會展業的國際、國內區域合作和對外交流等工作,提高城市知名度。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報告等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貿股。指導大宗商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商貿物流基地建設、社區商貿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再生資源回收、流通企業改革和發展工作。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推動追溯體系建設,按職責分工管理藥品流通工作。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牽頭組織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承擔全市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統計和管理工作。組織、管理和指導市內各種經貿交易會、展銷會、展覽會、洽談會。建立健全督查督辦和評估考核體系,推進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負責行業安全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事故防範措施,實施安全生產檢查。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參與打擊商務領域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商業欺詐的專項整治工作。
  (三)外貿股。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邊境貿易政策,擬訂市對外貿易(含邊境貿易、加工貿易)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和處理邊境貿易中存在的問題。負責邊境貿易監督管理、指導協調、監測分析等工作。對進出口貿易進行統計分析及信息發布。指導、督促對外貿易、出口加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牽頭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各類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工作。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協調和管理市邊境經濟發展服務中心日常工作。
  (四)口岸股。制定全市口岸開放和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口岸建設、管理、協調、開發開放等工作並按各項政策和規定落實有關具體事宜。指導、協調和管理市口岸服務中心日常工作。
  (五)政工股。負責局機關黨建、扶貧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意識形態以及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幹部考核管理工作。指導局機關工會工作。承擔檔案、績效、普法教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統戰等工作。
  (六)財務股。嚴格執行國家財經紀律和局相關財務制度的規定,負責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監督和管理單位的財務活動,保證單位資金、財產安全。編制年度預決算、財務收支計畫、並定期編制財務報告等工作。負責本單位運行資金申請,統籌使用,人員工資發放,五險一金定期繳納,項目資金撥付及日常辦公經費支出審核。定期對本單位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查並編制資產管理報告上報。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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