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東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是一個縣級政府組成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 性質:縣級政府組成機構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編制全縣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責任。擬訂適合縣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組織編制全縣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四)擬訂城市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城市總體規劃、區域規劃、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核報批和監督實施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審查;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選址審核工作;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擬訂全縣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縣風景名勝區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世界自然遺產、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城市房屋拆遷安置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規範物業管理行業發展;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擬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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