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河口區監察委員會

東營市河口區監察委員會

東營市河口區監察委員會是由東營市河口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東營市河口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營市河口區監察委員會
  • 成立時間:1月22日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1月22日上午11時許,河口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
1月22日上午,河口區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選舉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張凌為河口區監察委員會首任主任,並在大會現場對憲法莊嚴宣誓。區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根據張凌的提名,依法表決任命了區監察委員會2名副主任和4名委員,並頒發了任命書。隨後新任命的區監察委員會組成人員舉行了憲法宣誓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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