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東營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東營市東營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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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屬部門
  • 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現任領導,曾任領導,

主要職責

(十)根據城市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公共停車場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共停車場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業務領導、統一指揮及隊容風紀、執法行為的督查和業務培訓工作。
(十三)依法依規履行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按照中央和省、市、區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推進全區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領域政務信息平台和信用體系建設,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自然災害防救。區應急局負責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協調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各類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各類災害救援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和應急處置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自然資源部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綜合執法局、東營黃河河務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報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自然資源部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森林和草原(地)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按要求參與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地)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協調組織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地)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發布地質災害警報。負責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地)火險、火災信息。區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承擔水情旱情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洪水乾旱災害監測預警工作,及時向區應急局報送洪水乾旱災害信息。按要求參與水旱災害應急處置。區綜合執法局負責組織編制城市內澇防治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城市防禦洪水、內澇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及時向區應急局報送城市內澇信息,按要求參與城市內澇應急處置。東營黃河河務局負責本轄區黃河防汛日常工作。負責轄區內黃河防洪規劃的實施,河道、堤防等各類防洪工程的運行管理。負責黃河各類防洪工程的汛前普查,防洪工程除險加固及水毀工程修復工作。負責國家常備防汛物資的日常管理、補充與調配。負責漫灘流量以下河道和涵閘工程的查險、報險、搶險工作。及時掌握防汛動態,隨時通報水情、工情和災情,分析防洪形勢,預測各類洪水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出應對方案。負責洪水調查。必要時,自然資源部門、區水利局、區綜合執法局、東營黃河河務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關於區級救災物資管理。區應急局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展改革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區發展改革局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按許可權組織實施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區水利局負責內河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區綜合執法局負責城市內澇搶險物資的儲備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3.關於成品油流通管理的職責分工。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商務、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能,嚴格成品油批發、零售資質審核,依法嚴格查處個別不法企業非法調和油品、銷售偽劣油品、走私油品、相關證照不齊、產品標示不全、向汽車或者機車銷售普通柴油等行為,加強成品油稅收管理,依法查處偷逃成品油消費稅以及違規退稅行為,嚴厲打擊成品油領域涉稅違法犯罪活動。區商務局負責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工作,嚴格成品油流通領域市場準入。區綜合執法局負責按照規定查處成品油經營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市場流通秩序。區發展改革局負責油品供應保障協調工作,牽頭地煉企業爭取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和油品質量升級項目中央財政貸款貼息工作,支持企業升級改造。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地煉產能整合和轉型升級工作,配合區發展改革局爭取大型煉化一體化項目和申報進口原油使用資質工作。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加強對偽劣成品油無害化處理的監督管理。區交通運輸局依法查處成品油運輸車輛和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區應急局負責成品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成品油生產、流通領域質量監管;負責加油站計量監督管理;負責依法查處無照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以及相關部門依法提請的成品油違法違規行為。
4.關於節約用水管理。區水利局負責節約用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制定用水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和計畫用水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各鎮(街道)、功能園區等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的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區發展改革局負責做好節約用水規劃、指標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協調銜接,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負責提出水價改革方案和建議,完善水價體系。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工業節約用水有關標準,落實工業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區綜合執法局負責城市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制定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方面的節約用水制度、辦法和具體標準,落實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參與節約用水規劃、政策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農業生產節約用水有關標準,推廣農業節約用水新技術新工藝,落實農業生產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根據節約用水政策、規劃和標準,結合行業管理工作落實節約用水工作的要求。各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節約用水工作。
5.關於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職責分工。區教育局負責做好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的受理、分送、審查和上報工作;負責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備案管理工作;加強對校車服務提供者或者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校車服務提供者或者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加強學生乘車管理;與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公安交警部門負責依法開展校車和駕駛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發放校車標牌和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加強校車行駛路線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協助教育行政部門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校車駕駛人安全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審查校車使用許可申請材料並提出意見;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協調發展農村的公共運輸,合理規劃、設定公共運輸線路和站點,改善校車途經的農村公路通行技術條件,按照標準設定校車停靠站點預告標識和校車停靠站點標牌,施劃校車停靠站點標線,監督汽車維修企業落實校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依法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企業的有關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6.關於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管理的職責分工。區商務局會同發展改革、公安、市場監管、行政審批、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城鄉規劃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人口密度、環境和資源等具體情況,制定再生資源回收網點規劃。區商務局負責制定和實施再生資源回收產業政策、回收行業發展規劃。區發展改革局負責研究提出促進再生資源發展的政策,組織實施再生資源利用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和產業化示範。公安部門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的治安管理。區行政審批局負責再生資源回收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再生資源回收過程中環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對違反污染環境防治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罰。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將再生資源回收網點納入相關規劃。區綜合執法局依法對規劃區內違反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和清理整頓。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綜合計畫工程室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信息、宣傳、檔案、督查、信訪、保密、接待、會務、政務公開、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及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後勤事務、車輛管理、臨時用工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裝備建設。負責組織城市市政公用事業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攻關和技術推廣;草擬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年度計畫,承擔有關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任務;指導城市市政及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參與城市建設工程的放線、驗線及竣工驗收;負責管轄範圍內城市資源經營工作。
(二)執法監督室(掛投訴處理室、政策法規室、案件審理室牌子)
組織、協調、指導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工作。負責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履行職責、行使職權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文明執勤、依法行政和隊容風紀進行現場糾察;受理對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舉報,並組織查處;受理相對人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的投訴;承辦熱線電話、行風熱線、網上民生等涉及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有關的事件和案件。負責市政公用事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課題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創新;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
行政複議和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本局管轄的行政處罰案件立案審查;審核立案案件調查取證材料,提出行政處罰意見;負責與相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做好案件移交工作。
(三)公用事業管理室(掛市容市貌管理室、園林綠化管理室牌子)
負責全區市政設施的管理工作。負責市政設施管養考核標準的制定及督導檢查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審核專項應急預案;監督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業設施安全和直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災害和安全事故;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城鎮節水等城鎮減排工作;承擔城市防禦洪水、內澇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城市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等職責;負責城市計畫用水、節水器具等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公共停車場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共停車場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城鎮燃氣經營許可證、許可權內供熱經營許可證的審批核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城鎮燃氣、供熱專項規劃;負責轄區內燃氣、熱力安全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城鎮燃氣熱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對全區城鎮燃氣、供熱經營企業的經營活動、服務質量、安全生產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集中供熱及燃氣器具等綜合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負責環境衛生考核標準的制定及督導檢查工作;負責工程施工現場的容貌及環境衛生的監督,參與工程竣工驗收;負責並監督城市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的收集、運輸和處理;負責指導農村生活垃圾的運輸和處理;負責對從事環境衛生經營性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園林綠化的管理工作。負責綠化管養考核標準的制定及督導檢查工作;負責全區公園、風景名勝區、城市景觀亮化、環境藝術、園林綠化、古樹名木的管理工作。

領導信息

現任領導

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孫海深

曾任領導

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周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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