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因公赴港澳辦理指南

東營市因公赴港、澳辦理是由公安局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營市因公赴港澳辦理指南
  • 受理機構:公安局
審批材料,辦理程式,辦理時限,

審批材料

1. 《山東省因公出國、赴港澳任務呈報表》;
2. 邀請函;
3. 出訪團組在外日程安排;
4. 《黨政幹部因公出國(境)經費審核意見表》(需單位領導和財務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加蓋單位公章和財務章);
5. 因公臨時出國(境)任務和預算審批意見表;
6. 各赴港、澳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企業還需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
7. 身份證複印件;
8. 培訓團組須提供國家外國專家局出國(境)培訓審核件;
9. 有關批文、證明及說明材料。
註:所有材料一式兩份,複印件務必清晰。

辦理程式

1.接案:接案人員受理申辦材料,填寫辦文清單;
2.審查:接案人員審查申辦材料是否符合規定,所附材料是否齊備,並履行告知義務;
3.審核:接案人員審查審理完畢後,將材料轉交涉外管理科科長進行綜合審核;
4.審批:將申辦材料送有關辦領導、市領導或省外辦、省領導按審批許可權審批;
5.出件:申辦事項獲準後,出具《因公出國、赴港澳任務批件》。

辦理時限

自材料完備之日起,市外僑辦出國審批辦理時間為三個工作日,若需市委、市政府或省委、省政府審批的,則相應延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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