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東營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東營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簡稱市政府法制辦,是市政府的法制工作辦事機構,承擔著制定政府規範性檔案、政府法制監督、行政複議應訴、法制宣傳教育等職責,為市政府決策、執行、監督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務,是市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營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 主任:裴秀峰
  • 簡稱:市政府法制辦 
  • 地址:東營市府前街77號 
  • 郵編:257091 
機構概況,機構領導,科室職責,下屬單位,

機構概況

東營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前身東營市政府法制局成立於1990年3月,2001年8月改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自成立以來,歷經四次機構改革,名稱、內設機構與人員編制雖有變化,但其主要職能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一直呈現出加強的趨勢。2004年,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發布實施以來,全市政府法制系統緊緊圍繞全市工作大局,立足建設法治政府的宏偉目標,遵循“一條主線、兩個定位、一個目標”的工作思路,強化“落實就是能力,實幹就是水平”的工作理念,求真務實,開拓創新,爭創一流,深入、紮實、有效地開展各項工作,切實擔當起依法行政的高級參謀、得力助手和合格顧問,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進程,促進了全市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市編委先後批覆,為我辦增設檔案審查登記科、行政調解裁決科,增加行政編制2人,並相應增加了有關行政職能。為推進行政複議委員試點工作,為我辦增設1名副主任;將複議應訴科分設為行政複議科、行政應訴科;設立市政府法制服務中心,正科級事業單位,編制6人,主要承擔市政府重大民商事活動法律服務和行政複議相關工作。現有領導職數1正1副,內設科室7個,下屬科級事業單位1個,行政編制14人,事業編制8人,為進一步拓寬政府法制工作職能,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機構領導

裴秀峰 市政府法制辦主任
主持市政府法制辦的全面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下派幫扶工作,負責行政複議應訴、行政調解裁決、市政府重大契約協定合法性審查及市政府法律顧問聯繫等工作。分管綜合科、行政複議科(掛行政調解裁決科牌子)、行政應訴科、市政府法制服務中心。
王仕剛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協助裴秀峰同志分管機關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分管機關文電、會務、信訪、督查、接待、政務公開、人事、財務、聯繫服務企業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政府立法、規範性檔案管理、涉法檔案合法性審查、行政執法監督等工作。分管法規科(檔案審查登記科與其合署)、行政執法管理科(行政執法督查科與其合署)。協助裴秀峰同志分管綜合科。

科室職責

綜合科
1、組織協調辦機關日常工作。
2、負責辦機關電文、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督查、接待、會務、政務公開、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及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3、負責辦機關黨群、機構編制、人事、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工作。
4、負責辦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5、草擬全市依法行政規劃和年度計畫。
6、負責全市依法行政的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和政策研究。
7、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8、負責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的信息公開、宣傳、教育培訓和新聞發布及網站維護管理工作。
9、承擔市政府法制諮詢委員會、市政府法制學會具體工作。
10、承擔市政府領導集體學法組織籌備等具體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規科
1、擬定市政府年度規範性檔案制定計畫。
2、承擔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通告草案的起草、審查、修改、常務會議審議匯報等具體工作。
3、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實施情況的評估工作。
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非規範性檔案涉及的法律政策性審核工作。
5、承辦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
6、負責組織研究並匯總上報省人大、省政府傳送市政府徵求意見的法規、規章草案的修改意見和建議。
7、承擔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報送備案工作。
8、承擔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
9、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和標準文本編輯工作。
10、承辦市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規範性檔案統一登記、統一編制登記號、統一公布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制監督協調科
1、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等法律法規的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建議。
2、負責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
3、負責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4、承擔部門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的協調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有關工作。
6、參與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工作,參與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規範和監督工作。
7、承擔推行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制度工作。
8、承擔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有關工作。
9、負責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定相關工作,承擔全市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考試考核和證件發放管理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複議科
(行政調解裁決科)
1、承辦依法由市政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受理工作。
2、承辦依法由市政府受理的行政複議案件的審理工作。
3、承辦市政府作為被申請人的有關行政複議事項。
4、負責行政複議案件備案工作。
5、受市政府委託代理行政應訴和其他訴訟案件。
6、負責處理涉及市政府的非訴訟涉法事務。
7、承辦由市政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行政賠償事務。
8、指導、監督全市的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9、負責研究行政調解、行政裁決等法律法規實施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
10、承辦市政府行政調解工作,指導全市具體行政調解工作。
11、負責審核部門代市政府行政裁決的初步意見。
12、負責全市行政複議、應訴工作的統計分析。
13、負責市政府法律顧問的聯絡工作。
1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屬單位

東營市政府法制服務中心
工作職責 :組織開展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研究和宣傳;為市政府重大民商事活動提供法律服務;承擔行政複議相關法律業務諮詢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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