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乳癌病友關懷協會,經過東營市衛生局、民政局研究後批准註冊,成為全國首家獨立法人乳癌病友團體。協會的宗旨:關愛、支持、互助、促進康復。祝願各位姐妹快樂生活每一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營市乳癌病友關懷協會
- 地點:東營市
- 類型:協會
- 性質:民間組織
協會介紹,服務內容,服務宗旨,協會章程,
協會介紹
東營市乳癌病友關懷協會是由勝利石油管理局乳腺診療中心、勝利醫院乳腺診療中心,與部分乳癌病友及社會志願人員共同成立的慈善性組織,協會於2009年1月1日正式成立,2010年正式完成民政局註冊。成為全國首家正式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乳癌病友組織。辦公地點設在勝利醫院乳腺診療中心,歡迎各位乳癌病友積極參與,開展乳癌病友互助、經驗交流。
服務內容
1.促進病友間的情感交流;
2、提供認識乳癌的相關資訊;
3.抗擊乳癌的新知識、新技術;
4.藉助專業醫療團隊幫助每一位罹患乳腺癌的病友,提醒她們手術前後的注意事項,以及如何面對各種治療,協助各位病友進行正確的康復治療,告訴每一位病友的家人能夠做些什麼來幫助親人順利地度過治療期、康復期,幫助她們平安度過這一段艱辛抗癌的日子。
服務宗旨
“關愛、支持、互助、促進康復”為宗旨,依託本院的專業實力,從專業的角度,給乳腺癌患者以支持、指導和幫助。同時建立一個醫患之間、患患之間互相交流的平台,從而積極地促進患者健康的恢復。
協會章程
東營市乳癌病友關懷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東營市乳癌病友關懷協會,英文名:Dongying Breast Cancer Care Alliance,英文縮寫:DBCCA。
第二條 本協會依據民間社團管理規定設立,以非贏利為目的的慈善機構。
第三條本協會宗旨:“關愛、支持、互助、促進康復”,依託本院的專業實力,從專業的角度,給予乳腺癌患者支持、指導和幫助。同時建立一個醫患之間、患患之間互相交流的平台,從而積極地促進患者健康的恢復。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東營市衛生局為業務主管單位、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以東營市及周邊為組織區域,辦公地點定在勝利石油管理局勝利醫院乳腺中心。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 利用專業醫療團隊幫助每一位罹患乳腺癌的病友。提醒她們手術前後的注意事項,協助她們如何面對各種治療及正確的康復治療,以及適當的調養。告訴您能夠做些什麼來幫助自己或親人順利地度過治療期、康復期;
(二) 救助經濟困難的乳癌病友;傳奇私服
(三) 配合醫院推廣乳癌篩檢及乳腺癌防治工作。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種類分為兩種:
1、正式會員:凡是贊同本會宗旨,年滿20歲以上,罹患乳癌的病友,填寫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研究同意後,即可成為正式會員;
2、榮譽會員:愛心人士、醫療顧問及志願者。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傳奇私服
(三)有愛心,願意為乳腺癌提供幫助者。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傳奇私服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協會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傳奇私服發布網
(六) 榮譽會員無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與罷免權。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遵守本協會章程;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傳奇sf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時,經理事會決議,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四章 本協會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為執行機構,並於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代行其職權;監事會為監察機構。但會員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者,得劃分地區,依會員人數比例選出代表,再合開代表大會,行使大會職權,前項地區的劃分及應選代表名額的分配應報請主管機構核備。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四人,秘書長一人。理事長對內綜理會務,對外代表本協會,理事長應視會務需要到會辦公,其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指定一位副理事長帶理之。傳奇私服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
(三) 討論入會費、長年會費、事業費及會員捐款的數額及方式;
(四) 討論年度工作計畫、報告、預算及決算;
(六)討論財產的處置;
(七)討論團體的解散;
(八)與會員權利義務有關的其他重大事項的決議。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5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1.76元素微變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加入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 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3年。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理事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常務理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 中國乳癌基金撥款、愛心人士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采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10年2月28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