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源縣地方稅務局

東源縣地方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東源縣稅務局,是由原東源縣國家稅務局、原東源縣地方稅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20日,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國家稅務總局東源縣稅務局及其所屬分局統一掛牌成立,標誌著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第一場主攻戰——新稅務機構掛牌在東源縣取得完勝。

基本介紹

機構簡介,現任領導,機構職能,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局機關內設機構有5個股(室):稅政股、徵收管理股、人事教育股、監察室、辦公室。直屬行政單位:稽查局。派出征收機構有7個分局:城區稅務分局、新港稅務分局、順天稅務分局、燈塔稅務分局、船塘稅務分局、藍口稅務分局、黃村稅務分局。有事業單位1個:納稅人服務中心。現有編制139人,現在職人數132人。

現任領導

國家稅務總局東源縣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曾羅堅[3]
國家稅務總局東源縣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巫新初
國家稅務總局東源縣稅務局黨委副書記、主任科員:黃偉湘
國家稅務總局東源縣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李偉勇、朱小明、何春強、賴偉彬、何勁濤、劉永東、蔡偉雄
國家稅務總局東源縣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熊衛海
國家稅務總局東源縣稅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朱國中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東源縣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上級稅務機關和東源縣委、縣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九)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一)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國家稅務總局河源市稅務局和東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工作的方針政策、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地方各稅、費在本縣的具體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二)負責地方各稅、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三)貫徹執行徵收管理制度並檢查監督制度的落實。
(四)負責稅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五)檢查監督地方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六)組織稅收政策法規宣傳和理論研究。
(七)負責地方稅務系統的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和票證管理工作。
(八)按照授權和許可權管理地方稅務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經費。
(九)負責地方稅務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以及教育培訓工作。
(十)承辦上級地方稅務機關和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東源縣地方稅務局設5個職能股(室):
1、辦公室
負責處理、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和檔案、信訪、保密、機關財務、督辦等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文電及其他綜合材料;組織局機關會議、稅法宣傳、稅收調查研究、本縣地方稅務的辦公自動化工作;制定局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指導本縣稅務學術團體工作的日常工作;負責本縣地方稅務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檢查工作;監督執行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經費的劃撥。
2、稅政股
負責地方各稅種(包括涉外地方稅收)和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地方各稅、費在執行中的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各稅、費在徵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地方各稅、費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地方各稅種具體稅政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3、徵收管理股
負責監督、檢查和處理本縣地方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制定本局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規定及制度;組織地方稅收征管質量檢查、考核;負責稅收執法檢查和稅收法制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管理;負責發票管理;負責稅源監控;組織、協調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和稅收票證管理工作;負責本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4、人事教育股
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基層稅務分局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地方稅務系統基層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全縣地方稅務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黨務及指導工、青、婦工作。
5、監察室
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執行違法案件,負責本級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幹部離任審計工作,負責組織本級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6、納稅服務股
負責轄區內稅收納稅服務工作。負責系統納稅服務的指導、協調和評價考核工作;負責地方稅收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負責對地方稅納稅人公告稅收信息、提供納稅諮詢和稅收政策法規宣傳、輔導;受理納稅人有關納稅服務的投訴和舉報;負責本級地稅信息入口網站的日常內容更新,後台的管理和維護;負責發票抽獎管理工作等。
(二)直屬行政單位
稽查局(副科級)
稽查局規範設定4個職能股(室):辦公室、稽查股、審理股、執行股
負責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以及稅收專項檢查。
(三)基層地方稅務機構
東源縣地方稅務局下設7個稅務分局(副科級):
1、城區稅務分局
負責仙塘、義合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2、燈塔稅務分局
負責燈塔、駱湖、雙江、曾田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3、船塘稅務分局
負責船塘、上莞鎮和漳溪畲族鄉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4、順天稅務分局
負責順天、澗頭、半江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5、藍口稅務分局
負責藍口、柳城、黃田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6、黃村稅務分局
負責黃村、葉潭、康禾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7、新港稅務分局
負責新港、新回龍、錫場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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