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組建縣應急管理局。整合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縣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縣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縣民政局的救災職責,縣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職責,縣水務局的水旱災害防治相關職責,縣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相關部門的草原(地)防火相關職責,縣地震局承擔的行政職能,以及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縣減災委員會、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等有關職責,組建縣應急管理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組織編制全縣應急總體預案和規劃,指導全縣各部門單位應對突發事件;建立災情報告系統並統一發布災情,統籌應急力量建設和物資儲備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組織災害救助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指導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等。
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不再保留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