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市海洋局

東方市海洋局

東方市海洋局位於東方市八所鎮濱海南路,負責漁業行政管理,組織實施海洋捕撈強度控制方案、伏季休漁制度和漁業生產經營許可制度;指導全市養殖、捕撈、加工、流通和管理內陸水域、淺海灘涂漁業開發利用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方市海洋局
  • 位置:東方市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務:負責漁業行政管理
  • 管轄區域:東方市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與地方有關海洋與漁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法制訂本市海洋與漁業資源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組織編制海洋功能區劃、海洋利用規劃、海洋與漁業產業發展總體規劃,與有關部門合作編制海洋環境保護與整治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實施對海洋的綜合管理。監督管理國家、省授權的海域使用;按規定實施海域使用制度和海域有償使用制度;依法監督海洋設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開發活動;參與審批並監管海洋、海島、海岸帶等重大工程項目以及開採海礦、海砂、海洋油氣和海底電纜、管道的鋪設、海上人工構造物設定項目;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海域勘界工作。
(三)負責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與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監視和評價,協助有關部門制訂陸源污染物排海標準和總量控制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防治海洋工程項目和海洋傾廢對海洋污染損害以及漁業水域生態的環境保護工作;審核新建、改建、擴建海岸和海洋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負責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以及漁業資源的增殖工作,管理國家、省分工的海洋自然資源。
(四)負責實施轄區內的巡航監視,依法行使海洋監察、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和漁船檢驗;負責全市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維護漁業生產秩序;負責全市漁業產品質量檢驗、水產種苗的監督管理;負責實施漁船、漁機、網具的建造規範和技術標準;管理全市海監和漁業執法隊伍;負責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負責漁業防風搶險和漁業無線電通信監督及漁船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漁業海上搜救工作;組織處理漁業海事糾紛及漁業船舶海損事故。
(五)指導漁業經濟體制改革、漁業產業結構調整、漁業產品品質改善和漁業產業化工作;負責漁港、水產原(良)種場、水產品市場、休閒漁業、現代化示範區的規劃和建設;負責全市海洋與漁業信息網路、水產養殖病害防治網路建設和管理;協同上級部門實施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
(六)負責有關海洋與漁業科技管理及成果的套用推廣;引導開發新興海洋產業;研究提出相關產業政策建議和技術進步措施;組織實施“科技興海”、“科技興漁”戰略。
(七)負責全市海洋經濟與漁業產業的統計和信息管理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市海洋與漁業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和隊伍建設。
(九)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檢查指導各鄉鎮海洋與漁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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