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居民身份證需交驗《居民戶口簿》,現場採集辦理居民身份證人員指紋,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戶政中隊審核。
1、交驗《居民戶口簿》;
2、現場採集辦理居民身份證人員指紋;
3、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1)受理。八所派出所受理,辦理時限15天。
(2)審核。東方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戶政中隊審核,辦理時限10天。
(3)製作證件。海南省公安廳制證中心製作證件,辦理時限19天。
(4)辦結。八所派出所辦結,辦理時限1天。
1、申領、換領。每證20元。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委價格【2004】2322號)
2、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每證40元。
法定時限:45天
承諾時限:45天。
東方市八所九龍大道北側東方市公安局技術綜合大樓西側辦證大廳。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