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平縣教育局

東平縣教育局

(一)起草教育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平縣教育局
  • 辦公地址:東平縣
  • 性質:政府部門
  • 屬性:教育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負責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辦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協調、指導鄉鎮(街道)和縣直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
(三)統籌規劃全縣中國小(職業學校、幼稚園)布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社會力量舉辦學校的設立、撤併、更名的報批或審批工作。
(四)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縣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編報縣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指導直屬單位事業費、基建投資和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我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學生資助工作。
(五)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規劃、指導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全縣有關學校的教師資格認定,參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教師培訓、校長培訓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指導全縣師德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各級各類學校的機構編制標準、落實教育系統勞動工資、有關待遇和人事管理的政策規定。
(六)按照管理許可權,歸口管理全縣各類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與考試工作;負責中國小、職業教育學校的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七)歸口管理全縣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制度改革工作。
(八)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指導校舍工程建設與校舍安全工作。
(九)負責組織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
(十)負責全縣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一)規劃指導全縣的教育科學、教學研究與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教改科研項目,推動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推廣。
(十二)指導全縣中國小(職業學校、幼稚園)教學條件裝備、現代遠程教育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教育對外交流以及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教育宣傳和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十五)指導中國小德育及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教育局設6個職能科室。
(一)秘書科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接待以及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各類大型會議的組織安排及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二)教育發展研究室
負責檔案、保密、宣傳、信息工作;負責教育體制、辦學體制改革的研究和試點工作;負責全縣教育工作有關規範性檔案和綜合性文稿的擬訂和審核工作;負責教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擬訂全縣教育工作的年度目標。
(三)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資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職業學校、幼稚園)教職工隊伍建設與教師考核評價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及教師表彰獎勵工作;指導中青年學術骨幹、學科帶頭人隊伍建設;負責全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參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工作;負責全縣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改革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工作。
(四)計畫財務科(掛審計科牌子)
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參與編制下達中國小和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計畫;負責全縣中國小、中等職業學校、社會力量舉辦學校的設定、撤併、更名和調整審批、申報的有關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布局和結構調整的巨觀指導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基建投資計畫的編制和基建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負責全縣教育事業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指導全縣學校條件裝備、學生資助工作;指導直屬學校後勤管理體制改革;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集和管理的有關規定,監測教育經費投入和教育經費執行情況,編報縣級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管理直屬單位的教育經費和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財務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
負責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基礎教育辦學標準,規範辦學行為,推進教育教學改革;擬訂基礎教育教學和教材建設的政策規定;指導中國小學業水平監測工作;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負責指導基礎教育結構與布局調整工作,承辦中國小、社會力量舉辦中國小的管理,參與中國小、社會力量舉辦中國小的設定、撤併、更名和調整的審批、申報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普通高中招生,負責管理全縣普通中國小學生學籍、國中畢業證驗證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幼稚園的德育、校外教育工作;指導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指導全縣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團隊工作;參與中國小、幼稚園師資和校長(園長)隊伍的建設與培訓工作;指導中國小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
(六)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負責全縣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的管理工作;擬訂相關發展規劃和評估標準,負責教育教學管理、專業設定與調整工作;組織、協調中等職業學校和成人中專學校的招生工作;參與中等職業學校、成人(職工)學校和社會力量舉辦成人、職業學校的設定、撤併的審批、申報工作;參與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縣中等職業教育學校、成人中專和社會力量舉辦成人、職業學校的管理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和社區教育工作;指導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教學條件裝備及現代遠程教育工作;負責全縣函授教育輔導站的初審上報和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的管理工作;參與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語言文字管理工作,承擔國語推廣及套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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