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東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東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東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上級單位:東平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協調全縣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落實省、市質量強國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全縣有關戰略、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協調全縣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按照市、縣政府有關規定負責市場監督管理領域的行政許可、備案。建立全縣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全縣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以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並與相關部門建立溝通協作機制,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秩序,指導商品交易市場和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全縣消費環境建設,指導東平縣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四)負責全縣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跨區域和重大違法案件,集中行使法律法規明確由縣級承擔的執法職責。指導市場監管所市場監管、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和執法隊伍建設等工作。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
(五)負責全縣反壟斷有關工作。按照委託開展相關反壟斷調查工作。
(六)負責全縣巨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推進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
(七)負責全縣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按規定許可權組織開展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擬訂全縣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的機制,落實國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指導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交流工作,承擔風險預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縣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推動實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參與企、事業單位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指導、監督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化工作。承擔縣實施標準化戰略(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全縣認證認可工作。按授權對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全縣檢驗檢測工作,完善檢驗檢測體系,規範檢驗檢測市場,推動檢驗檢測認證行業發展。
(十四)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促進智慧財產權管理的運用,推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
(十五)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負責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和套用,推動全縣民營經濟發展有關工作。
(十六)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與合作。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七)負責全縣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零售、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監督管理。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掌握分析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形勢和存在問題,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和建議。依職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範。
(十八)負責組織全縣藥品零售、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貫徹實施國家檢查制度。依職責組織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的違法行為。
(十九)負責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依職責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和處置工作,組織開展質量抽查檢驗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推動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二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統籌協調食品、特種設備等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應急處置和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制定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組織開展市場監督管理綜合統計工作。
(二)人事政工科。負責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全縣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創建相關工作。承擔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相關考核的統籌協調工作。
(三)財務裝備科。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科技項目,擬訂全縣相關科技發展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信息化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相關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裝備配備工作。
(四)綜合規劃和新聞宣傳科。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組織開展調研活動、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擬訂全縣市場監督管理髮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擬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措施辦法和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規範自由裁量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協調、督查督辦有全縣性影響或跨區域的重大案件查處工作。承辦本級行政執法案件審核工作。組織並主持本級一般程式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六)個體私營經濟發展促進科(掛個體私營企業黨建工作辦公室牌子)。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小微企業轉型升級以及小微企業名錄建設和套用相關工作。承擔區域內外商投資企業等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和協調指導工作。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機構推進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七)信用監督管理科(掛註冊登記協調指導科牌子)。負責擬訂全縣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市場監督管理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市場主體經營異常名錄(狀態)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組織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承擔縣局登記企業的信息公示並監督管理。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等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承擔全縣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
(八)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負責擬訂全縣網路商品交易以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指導動產抵押登記工作。
(九)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掛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促進科牌子)。負責對商標的監督管理和行政指導工作,承擔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馳名商標認定申請工作。配合市場監督行政執法大隊依法查處商標侵權等違法案件。擬訂全縣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以及廣告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組織專利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審查。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擬定全縣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推進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工作。
(十)質量發展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掛認證認可科牌子)。負責擬訂全縣推進質量強縣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以及套用工作。組織實施市、縣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規範社會質量評價活動。組織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調查重大質量事故。落實質量強縣及品牌戰略推進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制度,按授權監督認證活動。推動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實施和自願性認證工作開展。負責縣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推動檢驗檢測認證行業發展。組織實施重點監督產品目錄的監管。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監督和專業性監督。按規定許可權組織開展工業產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開展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
(十一)食品安全協調科。負責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組織或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交流,承擔風險預警有關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組織實施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協調推動“食安山東”建設,組織國家級食品安全創建工作,組織實施省級食品安全創建管理工作。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擬訂全縣食品安全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二)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縣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指導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食品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督促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指導市場監管所對轄區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掛特殊食品監管科牌子)。分析掌握全縣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食品流通和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林產品、畜禽及其產品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相關領域進行監督檢查。督促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所食品攤點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全縣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食鹽領域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特殊食品、食鹽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特殊食品和食鹽安全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內容的監督管理工作。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建立特殊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
(十四)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全縣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年度監督管理計畫。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措施,組織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督促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實施全縣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參與調查相關食品安全事故。組織指導市場監管所小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醫療器械檢驗檢測體系、追溯體系。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依職責組織經營、使用環節的現場檢查以及相關問題產品處置。依職責組織開展不良事件監測並依法處置。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質量抽查檢驗。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的現場檢查以及相關問題產品處置。
(十六)藥品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科。組織實施藥品零售、使用環節和化妝品經營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縣藥品和化妝品檢驗檢測體系、追溯體系。組織現場檢查以及相關問題產品處置。依職責監督實施藥品經營、使用和化妝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藥品和化妝品分類管理制度,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依許可權負責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以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依職責組織開展藥品經營、使用環節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組織實施藥品經營、使用環節和化妝品質量抽查檢驗。承擔執業藥師資格管理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藥品經營、使用環節和化妝品經營環節的現場檢查以及相關問題產品處置。
(十七)標準計量科。承擔全縣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擬訂全縣計量技術規範、檢定規程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督管理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推動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並進行監督評估,組織參與企、事業單位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指導和依法監督團體標準建設。依法管理和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試點建設。管理商品條碼。組織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承擔縣實施標準化戰略(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八)市場規範管理科。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並與相關部門建立溝通協作機制,規範商品交易市場、農貿市場秩序,指導商品交易市場和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工作。擬訂規範商品交易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商品交易市場經營秩序工作;依法承擔流通領域成品油及化肥、農膜、農機質量抽檢和監管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督管理和專項治理工作。依法負責二手車市場、成品油、煤炭等的監督管理。
(十九)消費者權益保護科(掛12315投訴舉報指揮中心牌子)。負責擬定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措施、辦法;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全縣消費環境建設及本系統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指導東平縣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二十)價格監督檢查科。負責擬訂全縣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管理價格收費行為,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二十一)反不正當競爭科(掛規範直銷及打擊傳銷辦公室牌子)。擬訂全縣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等行為。負責監督管理全縣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打擊傳銷工作,參與打擊傳銷聯合行動。組織協調全縣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按授權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對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實施反壟斷執法。組織全縣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
(二十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掛安全生產科牌子)。組織實施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組織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和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組織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組織查處有關違法行為。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和推廣套用。
機關黨總支。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派出機構

縣市場監管局共設15個市場監督管理所,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各所設所長1名,指導員1名,副所長1名。分別為:城區、東平、州城、銀山、彭集、接山、老湖、沙河站、新湖、斑鳩店、舊縣、大羊、梯門、戴廟、商老莊市場監督管理所。名稱規範為“東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xx市場監督管理所”,各市場監督管理所均加掛“xx市場監督行政執法中隊”牌子。

現任領導

局長:宋衍東

辦公地址

東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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