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市地方稅務局

東台市地方稅務局

東台市地稅局現有幹部職工154人,其中:共產黨員135人,占總人數的88%;大專以上學歷的149人,占總人數的97%;35歲以下人員40人,占總人數的26%。這支隊伍是一支革命化、專業化、年輕化的隊伍。全市現有徵管戶15346戶,其中工商企4499戶,個體工商戶10847戶。近年來, 全系統連續五年被東台市委、市政府表彰為兩個文明建設綜合先進單位、財稅工作先進單位,連續三年被東台和鹽城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行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台市地方稅務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地點:東台市
  • 隸屬:東台市人民政府
直屬機構,派出機構,主要職責,內部機構,

直屬機構

稽查局
地址:東台市新民南路7號
負責擬定稅務稽查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和檢查全市征管對象執行地方稅收政策、法規及制度情況;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地稅稽查工作;組織、協調和管理地稅系統涉及地方稅收的各種專項檢查工作;辦理有關人民來信、來訪舉報的稅務案件,查處重大稅務案件。

派出機構

1、第一(五)稅務分局
地址:東台市金海東路3號
第一稅務分局、第五稅務分局合屬辦公,負責市區和東台鎮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
2、第二稅務分局
地址:東台市金海東路3號
負責開發區、五烈鎮、廉貽鎮、台南鎮、廣山鎮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
3、第三稅務分局
地址:東台市安豐鎮204國道西側
負責安豐鎮、梁垛鎮、富安鎮、南沈灶鎮、富東鎮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
4、第四稅務分局
地址:頭灶鎮政府路40號
負責海豐鎮、四灶鎮、頭灶鎮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
5、第六稅務分局
地址:東台市三倉鎮人民路
負責三倉鎮、弶港鎮、弶港農場、許河鎮、新曹鎮、曹丿鎮、新曹農場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
6、第七稅務分局
地址:東台市新街鎮人民中路
負責唐洋鎮、新街鎮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
7、第八稅務分局
地址:東台市時堰鎮新大街
負責溱東鎮、時堰鎮、後港鎮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徵收工作。
8、第九稅務分局(納稅服務中心)
地址:東台市金海東路3號
服務中心以市區辦稅服務廳為主要載體,向納稅人(含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社會保險費和基金(費)的繳費人)和社會公眾提供優質的納稅服務。負責對農村分局辦稅服務廳進行業務指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
(二)負責組織本地區各項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項地方稅收收入任務。
(三)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徵收的各項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託徵收的基金、費等專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四)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學、嚴密、有效的地方水手徵收體系,強化地方稅收執法監督。
(五)監督檢查本地區地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執行法規和規章情況;監督檢查納稅人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依法納稅情況。
(六)負責本地區地方稅收稽查工作。
(七)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加強稅收法制建設。
(八)開展稅法宣傳,增強全民納稅意識,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研究稅收政策,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務諮詢。
(九)管理本地區地稅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幹部培訓教育和紀檢監察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稅務信息系統。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部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東台市地方稅務局設7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信息綜合、文書檔案、工作督察、辦公自動化和信訪、保密、稅收宣傳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
(二)人事教育科
管理系統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幹部學歷教育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系統內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基層建設和綜合考核等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貫徹執行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制度;負責地方稅源的預測;負責各項地方稅收、基金、費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考核、分析和信息數據的匯總、統計、審核;負責組織稅款入庫工作;辦理地方稅收、基金、費等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經費、財務、制服、固定資產的管理。參與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四)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加強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和稅收征管資料的管理,以及地方稅滯補罰收入管理;負責指導個體、私營和零散稅收的征管工作;負責緩繳稅款、呆帳稅金、死欠稅金核銷的審核,以及欠稅和日常稽核工作的管理。
(五)稅政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地方稅政業務和徵收管理工作;國務院和各級政府指定的各項基金和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制定具體徵收管理工作;制定地方稅收規範性檔案;負責地方稅收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辦理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複議。
(六)信息管理科
負責制定稅收信息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信息資源的統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保障;負責稅務管理工作中的資料管理、數據採集、加工分析和信息服務工作;參與地稅系統征管軟體的開發和推廣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配置、維護和日常管理;負責信息網路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的機構。
(七)監察室
監督檢查本地區地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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