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石油大學愛心社

東北石油大學愛心社

東北石油大學愛心社,簡稱愛心社,成立於1995年,隸屬於東北石油大學校社團聯合會,是一個以愛心和奉獻為宗旨,進行愛心活動的社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北石油大學愛心社
  • 團隊類型:社團
  • 團隊級別:校級
  • 主管機構:東北石油大學校社團聯合會
  • 成立時間:1995年3月10日
  • 社團負責人:侯嘉文
管理團隊,2017屆,2018屆,部門設定,組織部,秘書處,宣傳部,外聯部,藝體部,督導部,人事部,活策部,愛心社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社員,

管理團隊

2017屆

主席:王瑞
副主席:石彤、張聰、張永蕾、孫鋼
組織部部長:閆佳祺
秘書處部長:於秀莉
宣傳部部長:宋書伶
外聯部部長:姜明飛
藝體部部長:呂嘉彬
督導部部長:張清雯
人事部部長:楊玲

2018屆

主席:侯嘉文
副主席:張梓凡、徐謙、張雲龍、牛雲嬌
組織部部長:宋悅
秘書處部長:許東金
宣傳部部長:丁若蘭
外聯部部長:劉榮嬋
藝體部部長:姜昊辛
督導部部長:崔淋淇
人事部部長:沈小忱
活策部部長:劉璐

部門設定

組織部

部門職責:主要負責活動前的場地布置、維持活動過程中的秩序、合理安排活動內容並妥善處理活動中有可能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保證活動有條不紊的進行,並負責愛心社公共財產的後勤儲存工作,保證在每次活動後物品完好無損。

秘書處

部門職責:主要負責社團內部各類資料的整理、匯總、上報工作,負責活動的通報與文章稿件等格式的內容的培訓工作等。

宣傳部

部門職責:主要負責活動前期的宣傳,擴大活動過程中的影響力,以及活動期間的攝影拍照工作,並及時將資料上傳至愛心社QQ群和人人網公共主頁,保存好活動影像資料,增強活動後對校園文化促進意義。

外聯部

部門職責:主要負責社團的對外聯絡工作,妥善處理各社團之間的合作關係,並吸引商家獲得社團日常開銷及活動經費。

藝體部

部門職責:主要負責社團活動中文藝節目表演、社團展示、手語教學等。

督導部

部門職責:負責每次的活動簽到,和對各分社及各部門成員的年終考核並協調好各部門之間的關係,配合宣傳部完成海報張貼等宣傳工作。

人事部

部門職責: 主要負責協助愛心社成員完成註冊大慶市志願者的工作,並對註冊大慶志願者的成員信息進行相應的整理,存檔以及監督,並負責社團官方微信平台內容的整理與發布。

活策部

部門職責:主要負責活動前策劃、通知,各類訊息等的撰寫,財務報告單撰寫,創辦各種活動的策劃書寫,上交活動申請表,教室借用表等。

愛心社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社團的名稱是東北石油大學愛心社。
第二條:東北石油大學愛心社成立於1995年3月10日,是由學生自發創建管理的社團,是繼北大愛心社後全國較早成立的愛心社之一,現隸屬於大慶市市委愛心傳遞協會,曾多次在市委愛心傳遞協會的帶領下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深獲市委領導的好評。
第三條:社團宗旨:愛心社的宗旨是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道德精神,借鑑吸收現代社會文明價值觀念,立足於社員道德自律和自身素質的提高,團結全體有至於振興中華的當代青年,呼喚人們的愛心,成為文明校風建設的中堅,並以“友愛,誠信,勤力,盡職”之心,為提高全社會的道德標準而無私奉獻。愛心社是一個具有實力和發展潛力的學生社團,同時也是一個充滿活力並不斷創新,追求卓越的學生組織。長期以來,在校黨政領導及社會各界人士的關心支持,愛心社本著“獻我愛心,為您服務”的宗旨,堅持新思路、新方法、早行動、高效率以及團隊合作的社團精神,立足校園,奉獻社會,廣泛開展各項積極有意義的實踐活動,為推動校園文化建設和校園精神文明建設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作用。
第四條:社團要維護本章程的尊嚴, 社團的一切規章、 條例和決定都不得與本章程相牴觸, 社 團的組織機構和成員活動都必須遵照本章程。本社團自覺接受各方監督。

第二章 社員

第五條:凡是具有奉獻精神的東北石油大學本科生、研究生、成教學員等承認社的章程,願意參加本社並通過審查合格者方可接納為本社社員。
第六條:社員入社程式:
(1)提交入社申請書。
(2)學習有關檔案,閱讀有關資料,接受一段時間的考察試用。
(3)由愛心社社委員會和相關部別負責人發放社員證。
第七條:社員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本社的有關活動和會議,享有本社的各種優待或優先權。
(2)參加重大問題的討論,對本社做出的決定有權提出疑問,並要求有關人員給予答覆。
(3)對本社各方面的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對社委員會工作進行監督。有權罷免或撤換社內有嚴重違反我社宗旨的社員或負責人。
(4)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5)入社自願,退社自由。
(6)社員畢業離校有權要求我社出示相關社團履歷及推薦表、鑑定信。
第八條:社員必須履行的義務:
(1)熱愛中國共產黨,遵守國家法律及校內各項規章制度和本社章程。
(2)理解和宣傳愛心社的宗旨,鼓舞身邊的人參加本社活動。
(3)認真執行愛心社所做出的決定,積極參加並完成任務。
(4)按時交納社費,愛護本社財務。
(5)以社為榮,維護本社的榮譽和形象。
(6)積極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意見。
第九條:社員的表彰
(1)對社員的表彰每學年一次,分“社團活動積極分子”、“優秀社員幹部”兩種表彰形式。
(2)受表彰的人數占全體社員的5%~10%。
(3)評選以自我申投、社員推薦、民主選舉等方式相結合進行綜合考 察。
(4)受表彰的社員由社委員會上報社團聯合會和個人所在系,以及參加全校每學年的“優秀社團活動積極分子”、“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
第十條:社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或無正當理由不按時交納 社費,經社委員會表決通過,給予除名。
第十一條:愛心社是根據自己的章程,以自願報名為基礎,按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起來的。
一、社員個人必須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
二、最高權力機關為全體社員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成員由社委員會選舉產生5~7名委員組成。
三、執行機關為愛心社委員會,社委員會包括全體幹部和部分成員代表。
第十二條:全體社員代表大會的職權:
(1)聽取和審查社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2)修改和補充章程。
(3)選舉新一屆的社長及委員。
(4)表決和討論重大問題。
第十三條:定期召開常務委員會,對近期工作進行總結,並對下一期的工作進行部署。
第十四條:每學期召開的社委員會不得少於五次,全體社員大會不得少於一次。
第十五條:愛心社實行部長負責制,分部管理制。設主席一名,常務副主席一名,副主席4~5名,各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2~4名。
第十六條:愛心社下設:組織部、藝體部、人事部、宣傳部、秘書處、外聯部、督導部、活動策劃部八個部門,各部除積極參加配合全社工作外,更要在部內定期開展活動全體分部不分家。
第十七條:愛心社幹部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有較強的工作熱情、責任心和創新能力。
(2)能夠與廣大社友、幹部和睦相處。
(3)積極主動地組織社友參加活動並及時向社委員會反饋信息。
(4)組織活動時不鋪張浪費。
第十八條:愛心社幹部由委員會提名,自我申請經社委員會選舉產生。
第十九條:幹部任期半年,有條件的可留任晉升,二年級下學期不鼓勵續伍,三年級提倡“留職不退社”,鼓勵新社員毛遂自薦。
第二十條:經費來源:
(1)社費的交納。
(2)個人、集體、企事業單位的捐贈。
(3)通過舉辦活動或為企事業單位服務的服務費。
(4)勤工助學的收入。
第二十一條:所得經費由常務副主席統一管理,把各項財務分門別類,收支分明,切定期向社團聯合會和全體社友公開帳目。
第二十二條:社內的所有開支必須憑發票或單據支取對50元以下的由一名分管副社長簽名,50元以上的由分管副社長及社長兩人簽名方可報銷。
第二十三條:經費主要用於社的建設及各項服務性、奉獻性活動的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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