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加勒比國家組織

東加勒比國家組織

東加勒比國家組織(Organization of Eastern Caribbean States,簡稱OECS)現有9個成員國,包括安提瓜和巴布達多米尼克格瑞那達蒙特塞拉特聖基茨和尼維斯聯邦聖露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7個正式成員和安圭拉(英國殖民地,尚未獨立)、英屬維京群島2個非正式成員。秘書處設在聖露西亞首都卡斯特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加勒比國家組織
  • 外文名:Organization of Eastern Caribbean States
  • 正式成員國:7個
  • 成立時間:1981年6月18日
  • 簡稱:OECS
  • 秘書處所在地:聖露西亞 卡斯特里
  • 非正式成員國:2個
成立背景,組織宗旨,組織機構,主要活動,主要負責人,與中國關係,地位和作用,各成員國,

成立背景

西印度群島聯合體(West Indies Federation)解體後,東加勒比地區分別於1966年和1968年先後成立了西印度群島協作國部長理事會(WISA,West Indies Associated States Council of Ministers)和東加勒比共同市場(ECCM, Eastern Caribbean Common Market),隨著本地區島國於60-70年代紛紛獨立,為加強各國間的相互團結與合作,東加勒比地區7個島國於1981年6月18日在聖基茲與尼維斯簽署了《巴斯特爾條約》,成立東加勒比國家組織,即OECS,後英屬維京群島和安圭拉先後於1984年和1995年分別成為非正式成員。

組織宗旨

促進成員國間合作,維護成員國主權、獨立及領土完整,協助成員國處理國際事務,促進可持續性發展,作為成員國在地區及國際上的共同代表,加強雙邊和多邊合作,促進成員國經濟一體化,組織成員國對共同關心的問題進行探討並協調行動。

組織機構

OECS成立時,WISA秘書處成為OECS中央秘書處,ECCM則成為OECS的經濟事務秘書處。
1997年,OECS對組織機構進行調整,經濟事務秘書處被合併後成為聖露西亞OECS秘書處的一個部門。至2017年,OECS秘書處下設教育與人力資源發展部、出口發展部、法律部、環境與可持續發展部、藥品採購部、社會發展部、體育部等執行部門,對外在布魯塞爾和渥太華設有兩個代表處,負責處理與歐盟和加拿大的雙邊事務。主要附屬機構有:東加勒比電信局、民航管理處、東加勒比中央銀行、東加勒比高級法院。此外,受格瑞那達當年的政變影響,OECS各國都不單獨建立軍隊,只有維持治安的警察,而是共同建立一支維和部隊(在巴貝多訓練),該部隊正常情況下不能動用,僅在某一成員國出現突發事件時,經各國同意,該部隊才參加維和行動。

主要活動

OECS每半年召開一次成員國首腦會議,討論本地區經濟及社會發展中的重大事項,2004年1月22-23在聖露西亞召開的第38屆首腦會議就成立經濟聯盟、統一對FTAA、WTO等有關事務談判的口徑等進行了協調。

主要負責人

OECS主席由各成員國政府首腦輪流擔任。日常事務由秘書長負責,現任秘書長為DR. LEN ISHMAEL(女,2003年5月就任)。

與中國關係

OECS成員國中,安提瓜和巴布達、多米尼克和格瑞那達與中國建立了外交關係,相互友好,聖露西亞、聖基茨與尼維斯、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是台灣地區在東加勒比地區僅有的三個所謂“邦交國”。

地位和作用

由於OECS成員國都是加勒比地區最小的國家,9個成員的總人口不足60萬人,7個正式成員都是加共體的成員國,人口占不到加共體人口的十分之一(不含海地),各國單獨對外的力量都非常有限,OECS的成立就是為了能在本地區和國際事務上能發揮更多的作用,聯合各成員國對外以一個聲音說話,從而擁有更大的力量維護本地區成員國的利益。如2017年早些時候聖露西亞、多米尼克、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3國總理一起為東加勒比地區和歐盟的香蕉貿易專程訪問歐洲等。儘管如此,由於各國實力較弱,即使聯合起來,其整體力量還是有限,很難在一些地區或國際事務上產生太大的作用,只是在需要的時候能更多地維護或爭取自身利益。
在加共體方面,由於各成員國之間社會經濟發展差距較大,國力懸殊。在對外貿易方面,僅特多一個國家的貿易量就占整個加共體的70%以上,而牙買加的人口占加共體總人口的近一半(不含海地),因此,特多和牙買加兩國均希望成為加共體的龍頭,進而導致加共體內部意見不容易統一,有時甚至形成派別。而OECS各國社會經濟發展程度相似,經濟機構基本上都以旅遊業、農業和少量的加工業為主,在走向國家聯盟的進程中,各方觀點容易統一,在政策法規統一等很多方面都明顯走在了加共體的前面。如在OECS內部,人員、資本、技術已經實現了自由流動,成立東加勒比高級法院等, OECS成員國的公民只要有任何帶照片的證件就可以赴另外的成員國自由旅行。此外,OECS正在討論頒發統一護照的可行性,從而朝著政治經濟聯盟的方向更進一步。
OECS與加共體是加勒比地區兩個不同的組織,除OECS的7個正式成員同時是加共體的成員國外,相互之間沒有其它實質性的關係。

各成員國

國家名稱 首都/首府 人 口 國土面積(KM²) 加入年份
安提瓜和巴布達 St. John’s 63400 441 1981
多米尼克 Roseau 71200 751 1981
格瑞那達 St. George’s 91600 344 1981
蒙特塞拉特 Brades 4400 102 1981
聖基茲和尼維斯 Basseterre 45700 269 1981
聖露西亞 Castries 160000 616 1981
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 Kingstown 109200 386 1981
安圭拉 The Valley 11400 90 1995
英屬維京群島 Road Town 18700 153 1984
總 計 575600 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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